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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饶过谁,老人终归不是坏人能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3月24日下午,于2022年11月24日在上海浦东发生的老人蓄意推倒摩托车案车主起诉继承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代理人)朱先生缺席,法官当庭宣判,被告朱先生在判决结果生效后10日内在继承陆老太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原告陈先生摩托车损16704元。
这句话有点绕,结合事实大白话就是,行为当事人陆老太已经过世,由陆老太的遗产继承人朱先生在遗产内赔付给原告(陈先生)。
尊重老人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对部分老人敬而远之却是当代人不得已而为之的避险行为。
近年来,极少数老人倚老卖老为老不尊的情况偶有发生,根据我们的传统美德,罔顾事实,无端的对老年人过度偏袒,然而换来的却是极少数老年人变本加厉为所欲是反向“霸凌”其他人群,深深的伤害了真正尊老敬老的群体,“坏人变老了”成为部分年轻人留给老人最后的体面。
反而是能合情合理合法争取自身权益的“勇士”和“嚣张跋扈”的群体更能从容对待这类老人。
据此不公平不合理的反差,就不能怪越来越多的社会人为幼不敬,让“还没老”的人对老年人整个群体产生了一些不善意的思想言行。
法律是道德的底限,随着“不是你撞的你干嘛去扶”的一锤定音,我们终于对这个社会传统美德做出基于现实基于法律的考量,非九套房不得扶老人成为“部分劣迹老人给老人群体”的悲哀。
就上海陈先生勇于对刻意损害自身财物,且拒不赔礼道歉的“陆老太”,个人对陈先生的勇气表示佩服。
只有让好人得到好报,恶人得到恶报。整个社会才能有更多的人有使命、有条件、有安全感的去真正做一些我们愿意做、以前不敢做的善意之举。
如果没有其它事,“陆老太”留在世间最后的“债”就此还清了,安心上路吧。下辈子,记得做一个值得人尊敬的人。
更希望随着“法制”和“切身利益”以及“美德”的相辅相成,我们都能更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