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如何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梳理最新工作指引明确的七大问题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为优化知识产权检察履职程序,解决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提供指导。新京报记者从中梳理了七个得以明确的问题。
4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最高检供图
检察机关可办理哪些知识产权案件?
《工作指引》明确,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主要包括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
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旨在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对此,《工作指引》提出,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通过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办理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支持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吗?
《工作指引》第十七条规定,对于符合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的范围和条件的,依法依规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机制。
2022年4月起,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的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从而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工作指引》提出,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结合企业合规整改效果,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知识产权类案件的抗诉由哪级检察机关负责?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工作指引》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作了专章规定。
为更好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2019年,我国建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专利等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知识产权技术类案件和反垄断案件的二审审理权限集中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因知识产权技术类案件和反垄断案件二审机制的特殊性,需明确检察机关的监督层级。《工作指引》规定,此类案件的抗诉和复查应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
哪些情况检察机关需主动启动监督程序?
对于民事、行政案件中检察机关需要依职权启动监督的情形,《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三十七条、《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三十六条有明确规定。但上述条款在明确规定具体情形之外,均保留了一项“其他确有必要进行监督的”情形。
《工作指引》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其他确有必要进行监督”的要素进行了明确,提出一般考虑如下因素:涉及地域广、利益群体众多的;涉及医药、食品、环境等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影响产业发展的;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情形。
此外,为遏制近年来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诉讼行为多发态势,《工作指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发现当事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或者其他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
案件办理中遇到技术性问题怎么办?
技术性强是知识产权案件的显著特征。《工作指引》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时,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根据案件需要,可以邀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检察技术人员参加听证。
此外,为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指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检察技术人员出具意见。前款人员出具的意见,经审查可以作为办案部门、检察官判断运用的证据或者作出相关决定的依据;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
如何防范商业秘密二次泄露?
“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权利人对于维权过程中商业秘密可能面临的二次泄露存在顾虑,检察机关在办理商业秘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依法能动履职,主动识别商业秘密的暴露风险。”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宋建立表示。
对此,《工作指引》规定,涉及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案件听证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听证的,可以不公开听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具有需要保密的情形,应当依职权或者依申请,审查决定采取组织诉讼参与人签署保密承诺书、对秘密信息进行技术处理等必要的保密措施。
发现遗漏犯罪线索怎么办?
“立足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职能定位,对于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而不移送的,应当通过提出检察意见的方式要求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刘太宗表示。
《工作指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或者其他违法线索的,应当移送本院相关检察业务部门或者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而不移送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向同级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
对于不起诉的刑事案件,《工作指引》规定,检察机关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被不起诉人,应依法向同级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以此做好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充分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避免不诉了之。”刘太宗提出。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陈静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