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的白人母亲:容颜堪比佳人,50岁读博,独自养大2个混血儿
导语:奥巴马的白人母亲:容颜堪比佳人,50岁读博,独自养大2个混血儿
众所周知,美国是个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国家,从南北战争开始,白人与黑人之间的矛盾就极为尖锐。
在这种情况下,能够以混血之身成为史上第一位黑人血脉的总统,奥巴马本人的优秀毋庸置疑,而他的政绩也证明了这一点。
能够拥有这样辉煌的成就,固然离不开奥巴马自身的努力,但这背后还有个更大的功臣。
正是她给奥巴马灌输了丰富的知识和正确的观念,也正是她培养了奥巴马坚韧不拔的意志,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她就没有日后的美国总统奥巴马。
她就是奥巴马的白人母亲安·邓纳姆,在自传中,奥巴马给了她这样的评价:“在我的生命中,她是独一无二的永恒。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最仁慈,最高尚的精神。我身上的所有优点都源于她”。
而她也配得上这个评价,容貌堪比佳人,50岁读博,独自养大两个混血儿!
01 悲剧婚姻安虽然是奥巴马的母亲,但她和老奥巴马之间的婚姻却是彻头彻尾的悲剧。她出生于美国堪萨斯州威奇托一个富裕的白人家庭,而老奥巴马却是个黑人。
在当时那个黑白矛盾尖锐的年代,这样的结合无疑会引起轩然大波,可安对此却毫不在乎,她生性活泼开朗,相信众生平等。
并不在乎爱人是白人还是黑人,她只知道老奥巴马天赋出众,魅力超群,是学生中的明星人物,深得她的芳心。
在父母的极力反对下,安义无反顾地奔向了老奥巴马,两人迅速坠入了爱河,并在短短数个月之后就怀上了奥巴马。
因此刚满18岁的安不得不立刻走进婚姻的殿堂,以免生出个私生子来。
可安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老奥巴马在老家竟然早就结了婚,她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破坏了别人的家庭,还犯了重婚罪!
她接受不了这样的屈辱,毅然向老奥巴马提出了分手,并且执意将儿子留到了身边自己教育。
老奥巴马或许是出于心虚,并没有和安过多地争夺奥巴马的抚养权,就这样,年轻的安在短短数年之内就经历了恋爱怀孕生子,又迅速地离婚,在一片狼藉的婚姻中只留下了个嗷嗷待哺的儿子。
02 单身母亲因为奥巴马年纪太小,还需要母亲的悉心哺育,贴身照顾,所以安不得不暂时中断了学业,留在了儿子身边。
但她并没有放弃提升自己,等到奥巴马年满两岁之后,她就立刻将其交给了父母自己则是重返校园继续深造。
在大学的这段时间,安又遇到了自己的第二任丈夫罗罗·苏托洛,苏托洛对容貌绝美气质出众的她一见钟情,迅速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或许是出于上次闪婚的教训,她这次对苏托洛的追求极为慎重,交往了几年之后,才正式答应了他的求婚。
结婚之后,安就带着奥巴马与苏托洛一起前往印尼生活,在这期间,她还为苏托洛生下了一个女儿。
虽然印尼的科技十分落后,但一家四口的生活却非常温馨,无论是年幼的两个孩子,还是相依相偎的两个大人,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的笑容。
然而这段婚姻却依旧没能走到最后,结婚数年之后婚姻的激情褪去,留下的就是遍地鸡毛。
安和苏托洛的三观与生活习性的冲突越发的严重,他们都意识到这段婚姻再继续下去,只能徒增折磨,于是两人投向了分手,那个印尼裔的小女儿同样留给了安。
接连两段婚姻都以失败告终,换了常人的话,只怕要消沉很长一段时间,但安却从来不把时间浪费在自怨自艾上,婚姻失败了,那就失败吧,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明天会是新的一天”。
作为一个单身母亲,她此时更担心的是孩子们的教育。
03 自强不息印尼的教育环境和设施都十分的落后,如果想要与国际接轨的话,就必须去念费用高昂的国际学校,安根本就负担不起这笔学费。
可如果让儿子去念普通的宗教学校的话,势必会影响他以后的发展,其他不说,英语说不流畅就在美国寸步难行!
在这样的情况下,安选择了自己教授儿子英语,据奥巴马的自传描述,那时候每天早上四点,安就会把他从被窝中叫醒,然后面对面地教授他英语和其他的知识。
一教就是两三个小时,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休息日,都从未间断。
这样的生活对年幼的奥巴马自然是十分折磨,可对于自身来说也未必容易到哪里去。
她当时有着自己的工作,又常常要因为照顾孩子忙到深夜,她承受的压力比起奥巴马,只多不少。
幸运的是,奥巴马理解了母亲的苦心,也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不仅英语说得流畅,各科的成绩也是名列前茅。
在1972年随母亲返回美国之后,他迅速地习惯了美国的教育环境,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考上了顶尖的哈佛大学法学院。
与此同时,安也并没有放弃自身的提高,她一边上班一边进行学术研究,还接连攻读了夏威夷大学人类学硕士和博士学位。
1992年,她正式拿到了博士学位,这一年,她已经50岁了,可她对于人生的奋斗却依旧没有停止。
可惜在短短三年之后,就因为卵巢癌和子宫癌离开了人世。但她自强不息的精神却并没有消失,而是传给了儿子奥巴马,并鼓励着他走出人生的每一步。
在世人眼中,最值得铭记的是养出了奥巴马这样的总统儿子。
而事实上,她本身的光辉足以掩盖这一点,与其说她出了奥巴马,不如说奥巴马的成功来源于她。
无论是失败的婚姻还是窘迫的生活,都没能让她俯首,她始终坚韧不拔勇往直前,这难道不值得人崇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