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工资真的应该取消吗(奖励性绩效工资真的应该取消吗为什么)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规定,从绩效工资总额中拿出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并作为政策沿袭下来,但现在从网上来看,这项政策却受到质疑。而一项政策的制定,一定是经过反复论证、反复试点验证的结果,必有它的合理性,那么现在这项政策真的过时了、不适用了吗其实,应该说政策规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我认为,关键问题是学校内部分配方案设计不合理:1、按照文件规定,“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一位教师勤勤恳恳,出满勤,干满点,工作量不低于县局规定,是“懒”吗为何不能够得全属于自己的30%2、班主任津贴虽然因为班主任工作量的原因,可以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出,但也不能因此学校办公经费就不再负担一点。班主任比如诸如班级财产管理、办理学籍、学生保险办理、控辍保学等属于为学校管理付出的劳动,而与分担教师们的教育教学有关的内容,应该由学校办公经费承担。3、学校各级领导参与学校管理,如果真的是和教师承担相同的教学工作量任务,兼任的管理任务也要严格进行区分,哪些是服务于教师们教育教学的付出,哪些是纯粹为了学校的运转的付出,为了学校运转而付出,也该是由办公经费负担,而服务于老师们的付出,可以算成是加工作量,但也要适当增加;而有的因为领导干部本身根本没有像其他老师那样承担完整的工作量,多承担的管理工作只是补充自己工作量的不足,如果再加工作量,老师们当然不服气了。4、相信教师同志应该都清楚,每个学校都会有一些能力欠缺,当一天和尚念一天经,拈轻怕重,小病大养,没死推尿的懒人,劣人,他们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才真的应该被减少,才应该被取消呢!就应该用这些人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超工作量的奖励。因此,作为学校的管理者,特别是一把手校长,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所采取的措施要让教师们心服口服,这样学校才会得以发展,如果死抠教条,把一切都推给政策,才是“懒”“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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