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可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靠推定进行遗产认定吗?
庭审后,原告唯一的一个与房屋有关的证据是伪造,原出具证明单位也出具了作废声明。 法官却说让我们同意调解,不调解就维持原判。 法官敢在原告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靠主观推定对遗产进行认定吗?还是故意吓唬我们?
答:
法官不可能按推定认定遗产
你介绍的情况比较笼统,开头的几句话我看得不太明白。
仅对“法官在原告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靠主观推定对遗产进行认定吗”,这句话比较明白。
我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官,是企业退休职工,对这一问题感兴趣,试着进行分析。
我理解你们是房产继承纠纷。
首先,看看这处房产是否是遗产?
什么叫遗产?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假设某甲死亡,是个单身汉,上无父母,一生未娶,下无子女。
他留下的房产及其他财产,就是他的遗产。
怎么证明这套房子是某甲的遗产呢?
一是某甲具有这处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产权人名字是某甲。
产权证书标明所处位置,门牌号,几层楼几号。面积多少,证书编号。全国统一证书,盖有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印章,年月日。
产权证书真实,合法,有效。
二是某甲在此房居住多年。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产权证的主人一致。
三是某甲在此房居住,邻居,社区网格员相认得到证实,水,电,气,暖气,宽带,电视等用户名称是某甲。
四是遗产管理人已把这处房产列为遗产清单。
如果这处房产不是某甲的财产,就不能作为遗产来处理。
其次,看看某甲是否有继承人或者遗赠受理人?
某甲死后,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遗赠扶养人的,按照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全没有。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在了,没有姐妹,只有兄和弟二人。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
某甲的房子由某甲的兄和弟二人继承。
不是法定继承人的,就不要争了。
兄弟俩继承遗产,也要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3.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说原告与房屋有关的证据是伪造的,法官不会认定是真的。
民事案件,法院审理先调解,调解不成判决,并无不当。
我相信法官不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主观推定遗产。
为了证明房产属于遗产并且是你的,你可以举证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