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书法大师都是怎么创立自己的书体的?
导语:
有人问我,古代有没有书法家?他们都是怎么创立自己的书体的?现代人动不动就说自己自成一派,这样的话合理吗?
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小问题来论述:
第一、古代有书法家吗?
我认为确实如问题所说的那样,古代是没有什么书法家的。书法家说到底还是一个现代职业化的产物。我们看历史上著名的书法家,其实大多数都是文人、士大夫,书法写的好还是不好只是他们身份地位的象征,是他们文采的象征,和他们吃什么样的食物、做什么样的官是没有联系的。
也就是中国古代的的书法家很少靠这些来谋生。没有几个人是买书法来过生活的。士大夫都是领取国家食禄的人,绝对不会沦落到卖字为生的地步。不仅不会,而且这些行为在当时的人看来是很丢身份的事情。
这其中原因不仅和当时社会抑制商业发展有关,而且文人写的书法本事就被看做是自己人格化的延伸,卖字代表着把自己的人格也一并标价处理了。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古代那些封建保守的文人绝对不会这样做。虽然这些行为在今天我们看来并没有什么,然而在当时是很棘手的事情。
除了从书法家这个角度看来看这个问题之外,我们还可以从书法作品的角度来观察这件事情。
第二、书法作品和艺术作品
艺术品这个理念是近代才有的,古代书法家写的书法作品,甚至连作品意识都不强,很多都是友人之间的书信、手札,类似于我们给朋友留的便条。因此很多书法字帖、墨迹带有很浓烈的实用性色彩。
比如我们知道的王羲之的书法字帖《十七帖》,如果细看里面的细节就会发现这些作品都是王羲之和友人之间的一个应酬,里面生活气息很浓厚。而王羲之《兰亭序》以及颜真卿的《祭侄稿》都是实用性的记录作品。古代诸多碑石、造像、刻石更是处于实用性的目的偏多。比如王羲之集字圣教序是为了纪念玄奘远游取经而凿刻的,虽然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但是基本上当是出于纪念意义是更大些的。
第三、评价体系
中国书法的评价体系应该是和中国书法的自觉发展联系在一起的。随着中国绘画理论的发展一起发展,与中国文学理论批评一起进步。但是中国古代的书法家很少自诩写的非常好的,即便是你狂妄的如米芾,只要后人不认可也不行。
而书体的发展更是众人集体追认的结果。也就是说没有千千万万后人的认可,王羲之书法写得再好也不会成为一个人人皆效仿的杰出书体的。所以,书体的形成是众人合力的结果。
王羲之自己在写书法的时候是不会说我写的就是王体书法或者是书生书法。他心里是没有这样的想法的。只有学习王羲之的人多了,然后大家慢慢的尊称王羲之父子的书法为“二王书法”,王体书法才算形成。
因此,就这样的一个过程来看,古人书法字体的形成不是一开始有意为之的结果,而是自然而然大家推举、选择的结果。所以这个字体当然不是自封的。
第四、自诩和创新
自诩或者称赞某某人书法“自成一体”是一个危险的说法,因为我们看一个书体的形成是经过漫长的时间选择一点点积累起来的,而不是单纯靠个人意志来命名的。所以,我举得那些经常说自己书法自成一体的人,一般都是不懂这个字体形成规律的。
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就否认了书法的创新。虽然创新这个词也不是很贴切,但是至少我们知道艺术的发展要有不一样的精神气质和面貌才能走的更为长远,否则慢慢的就会衰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