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流无耻”的汉奸,在看守所里竟然也有女子相伴!
导语:
1946年10月19日,伪南京市市长周学昌被首都高等法院判处死刑。周学昌不服,1947年5月上诉仍被维持原判,但迟迟未被执行。1949年从南京转移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关押。
周学昌这人,原本没多少内容好说,却因他的汉奸案审判过程中一起案中案,引人注目。
那起案子是“周学昌幽会案”。因此,我们不得不分散注意力,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周学昌
1945年,日本投降后,南京市老市长马超俊重新被任命为南京市市长。马超俊旁观日本投降签字仪式后,9月12日即令周学昌交代伪市府的财政及人事等事宜。26日,周学昌即被宪兵拘捕,关押到宁海路25号军统看守所。周学昌关押的事,我们前面已说过。而“周学昌幽会案”就发生在那里。就在宣判他死刑的前一天,也就是1946年10月18日,首都高等法院检察官应《中央日报》记者之请,就“周学昌幽会案”的审理情况作了进一步说明,表示在国民政府的监狱内,发生如此丑闻,法院定会严加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而这“周学昌幽会案”,在四天前,首都高等法院已经审结。这引起了南京市民的广泛关注和轰动。
如今的宁海路看守所
那么,周学昌到底和谁“幽会”?又是谁涉案其中?
我们找来1946年9月17日《中央日报》,在第四版上可以看到一篇题为《看守主任受贿案高院昨开庭侦查》的报道,报道说:
首都高院宁海路看守所所长张滨等,于上月十四日,因受贿夜放周逆学昌之妾入所与周逆幽会一案,昨日下午三时许首次开庭调查……
原来,1946年8月14日晚9:00,首都高等法院来人前往看守所夜查,突然听到有年轻女子嬉笑之声,顿感困惑:
宁海路看守以前有过女犯陈璧君,但这年春天已解到苏州监狱。此时所关押的都为男性,这哪里来的女声?
回顾周围陪同的看守所人员,发现面色尴尬,就知有内情。这位高院来人循声来到监狱看守俞渭堂的房间前,推门而入,就见汉奸周学昌与一女子正搂搂抱抱、衣冠不整。高等法院的来人大为震怒,令人将二人和看守所所长张滨及当时值班的看守一并扣押。
这个女人是谁?深更半夜她怎么会出现在宁海路25号?
原来,这个女子是周学昌当汉奸后娶的妾,名叫杨曦晨。周学昌1917年19岁时就结婚了,大老婆叫房金栋。1935年,房金栋去世,周学昌的续弦是颜仲鲁。1940年,周学昌投靠汪精卫当汉奸,身在重庆的颜仲鲁登报与他脱离关系。周学昌就在南京娶了名交际花杨曦晨。颜仲鲁登报与周学昌虽脱离关系,但无法办离婚手续,所以杨曦晨只能算是妾。杨曦晨在南京赫赫有名,人长得漂亮又会打扮,圈内人称她为“杨贵妃”。她嫁给周学昌后,倒是真的从良了,生了一子三女四个孩子。周学昌被抓后,她有着身孕,就搬到上海,但时常来探监。这次“杨贵妃”因幽会案被抓,最小的女儿也刚六个多月。
1946年9月17日,位于朝天宫的首都高等法院开庭调查。这个案子顿时传遍了南京的大街小巷。平头百姓听到大汉奸周学昌在监狱里竟然和小妾鬼混时,都觉得匪夷所思。虽然按惯例,此案拒绝旁听,但仍有许多百姓围在窗户门口,一睹“杨贵妃”风采。
这个案子自然把宁海路25号的看守所所长张滨牵涉进去了。没他,谁敢如此胆大妄为?
法庭检察官在调查的时候,发现张滨有一笔400万元法币的不明钱款进账。张所长是个处级官员,任上每月薪水是8万元法币。这笔不明来源的进账,相当于他四年的薪水!《中央日报》的报道指出,这笔款子汇自上海。张滨辩解说,这笔款项,是其姐姐在当年一月交给他带到南京,二月,其兄来南京后,他便将钱交给了兄长使用。四月,当自己当上了看守所所长之后,他就从兄长那里将钱要回作为活动费用。五月,他写信给一位朋友打听,问要不要借钱,六月初朋友回信说需要,他再写信打听利息如何,七月三日回信得其答复,因此,七月二十二日他便去了上海将此款寄出,二十四日返回南京。这说得弯弯曲曲,显然没有说服力。
法官就马上提出疑问:12发现张滨的朋友刚开始否认此事,并已将信件烧掉,为何要对方保守秘密将信烧去?3滨的姐姐生活环境一般,哪里来的400万元巨款?面对法官的追问,张滨均无法自圆其说。
但他保证,这笔款绝非贿赂款,假若真有此事,马上可以自杀。
而“杨贵妃”也否认了行贿一说。她在接受调查时说,丈夫周学昌自从被关入看守所以来,自己每月从上海来探监一次,带些必需的生活物品,但总是没有见到一面。8月14日下午3:00,她又从上海来南京探监仍见不到人,十分灰心。出监狱门的时候,看守主任陈培桃从门洞问她:
“你要看周先生?晚上9点钟来找俞太太。”
俞太太
8:50,杨曦晨就到看守所门口等俞太太,当时大门已关。她便找到值班班长谭忠义,由他带往俞渭堂的房间见俞太太。不久周学昌与俞渭堂就来了,她和周学昌在一起约一刻钟,就被高等法院的人发现了。杨曦晨反复强调,事前不认识看守所所长,对行贿400万元事无从说起。她说:
“以目前情形而论,要以400万元钱换得一刻钟的幽会,那太不近情理了。”
然而,法庭经过后来的缜密调查发现,这笔来自上海的汇款出自杨曦晨之手。双方确实存在金钱交易,张滨受贿确有其事。
案子经过近四个月的调查审理,终于有了结果。据1946年12月8日《中央日报》报道,幽会案的女主角杨曦晨被判刑1年,看守所所长张滨被判刑10年,陈培桃、俞渭堂、谭忠义各被判刑5年。事后,杨曦晨不服,上诉认为自己和周学昌的幽会是人之常情。而张滨上诉亦认为判罚过重。最后,杨曦晨、张滨皆的上诉均被驳回,维持原判。
周学昌的原配颜仲鲁听闻了此案后,坚决要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最后如愿以偿。
这汉奸案带出了一起司法腐败案。当然,“杨贵妃”没弄懂,判她的那1年徒刑绝非风流罪,而是行贿罪,但倘若真的怀孕在身,大概可以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