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法院雷霆出击,加大惩戒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导语:
4月24日,记者获悉,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23年4月起至2023年10月在茂名全市开展“茂名法院雷霆执行2023”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拒不配合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该专项行动将加大对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为茂名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具体事项如下:
一、凡在茂名市两级法院有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的被执行人,自4月21日起15日内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或者达成和解,确有客观原因不能履行的须到执行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交履行计划。
二、对于主动履行义务、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或不能履行义务也未和解但提交切实可行履行计划的被执行人,将依法暂缓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三、经人民法院发出通知后,仍然不积极主动履行义务的,将严格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传、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
四、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执行、逃避执行、不履行配合执行义务的,将依法予以制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及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五、强化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执行110”快速反应、协调指挥的作用,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车辆、财产的及时有效控制,加大对躲避、抗拒执行等拒不履行行为的惩戒力度。
六、欢迎申请执行人及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积极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下落,法院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茂名市两级法院执行举报电话(工作时间):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0668-2372109,17875889633;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0668-2877021,17827888102;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0668-5522879,19806688260;
高州市人民法院:0668-6635052,18165800210;
信宜市人民法院:0668-8853495,19806686245;
化州市人民法院:0668-7370361,18000917783。
【南方+记者】杨金凤
【通讯员】谭振邦
【作者】 杨金凤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