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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两个儿子,私自公证把房权无条件赠予给大儿子的女儿,大儿子不照顾老人,房权该怎样处理?
问:老人有两个儿子,私自公证把房权无条件赠予给大儿子的女儿,大儿子不照顾老人,房权该怎样处理?
答:
老人有权把房子赠与孙女
只要房子是老人父母的,对房子外借,出租,赠与,出售,父母是有权处分的。有权处分房产去公证是正当的,就谈不上私自,也就没有征求你意见的必要。如果是你的房产,你父母无权处分。
处分房产就包括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是除了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孙女是不是爷爷奶奶的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孙子女并没列为继承人的范国,即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均没有孙子女。也就是爷爷奶奶的继承人中没有孙子女,外孙子女。但孙子女,外孙子女死后,继承人中却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
孙女不是爷爷奶奶的继承人,因而适用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经过公证的,是不能撤销的。
赠与房产一定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更名过户实现产权转移。赠与可以附加义务,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孙女负责爷爷奶奶吃,穿,住,用,医,葬。如果受赠人也就是孙女不履行对爷爷奶奶的扶养义务,或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在1年内可撤销赠与。
孙女是大儿子的女儿。父母把房产赠与你女儿,大儿子有啥不满意的?父母把房产赠与你的女儿,做为大儿子并没有免除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说不照顾父母,没有法律根据,房子赠不赠给你的女儿,都有义务赡养年老的父母。和弟弟一道为父母养老送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