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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案件,律师为什么大多不愿意接败诉方的案件?

问:上诉案件,律师为什么大多不愿意接败诉方的案件?

答:

这个问题只有从事多年诉讼案件的律师内心比较清楚,很多委托人觉得一审败诉花点上诉费到二审再去好好准备就可以了,反正二审才是终审,不重视一审,很多刚入行的律师甚至出现一审不提交关键证据的情况,这是对我国现行审判制度的严重误解,很多人因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惨重代价,在执业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个案件的成败决定一个公司或一个家庭未来的走向,看到很多本来能胜诉的案件被委托人或律师做的一塌糊涂,不甚唏嘘。

我国目前的审判制度实际上为一审、二审、再审加检察院的监督程序,应该说内部纠错制度已很成熟,今年进行的司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颁布,都是为了更加完善内部纠错制度,应该说目前我们的审判及监督制度,对司法人员的错案追责制度都已完善。

在制度完善的情况下,一审法官对案件的审理会非常谨慎,会非常在意自己判的案子被上级法院改判,更怕出现冤假错案让自己付出惨重代价,因此,在没有不当干预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下,凭目前法官群体极高的司法水平,出现错误判决的可能性极低,在我本人执业的贵阳市,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比例据说为98%,随着司法审判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这一比例会更高。

所以律师不愿意代理一审败诉方的案子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一审败诉方上诉成功几率很低,大家都不愿意代理这种无意义的上诉案件,不过工作中也有一审确实错误的案件,经过仔细论证认为上诉有改判可能性的案件,律师是非常有兴趣代理的,代理兴趣甚至超过代理一审案件,能把一个一审已败诉的案件翻转过来,这份喜悦相信会打动每一个有执业道德的律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