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卖了银行卡,获利3000元左右,流水不清楚,已经被看守所带走7天了,大概会怎么判?
答:
首先看银行卡允不允许卖?
我知道在银行办理存折,办卡,都要带身份证办理,并且留下电话号码,这是实行实名制。
我老伴只有一个话期储蓄存折,每月我给代领养老金。
有时人不多,等候时间挺长,10月21日在疫情“解封”几天后,前边就4个人,等了2小时。要是有个卡到自动取款机去取,1~2分钟就可取出。
银行卡要本人办,我带老伴的身份证,我的身份证代办也不可以,老伴说啥也不去办卡。
银行卡不仅本人办理,而且一行只限1张卡。
前几天我接到通知,要到工商行办卡,我去了以后把身份证一输入,就显示有1张银联牡丹卡。工作人员说,这个卡就好使。
要办新卡,这个卡作废。我上头条的收益存入这个卡中,我不想把这个卡作废。办不了新卡。
你朋友卖银行卡,我猜很可能是信用卡。
回答这个问题我难度很大,卖银行卡,在什么情况下有人买,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获利?
在《刑法》中有3条涉及信用卡罪。
1条是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四)伪造信用卡的
1条是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1条是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
我想你朋友不会把自己唯一的1张实名制的信用卡,卡里可能有存款3万元卖给他人。
把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他人,自己存取款不方便了。
除非这次卖卡,以高利卖给他人,卡内有3万元,以33000元卖给他人,你朋友获利3000元。
那个买卡的人,为什么要以付出3000元的代价买你朋友的卡呢?
除非那人拿你朋友的卡,去银行恶意透支不还。
要不你朋友怎能获利3000元呢?
如果买卡的人,不去恶意透支金融诈骗,他为啥支付3000元,他傻呀?
如果卡里有3万元,卖给他人仍是3万元,无利可图,无财“可发”,谁干这种“白乐乎”事呢。
再想一想,你朋友卖的卡,很可能是“伪造的信用卡”。
1.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据罪定罪处罚。
2.如果你朋友“出售…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骗领的信用卡的,有可能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3.按照司法解释,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身份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这里有个数额标准。
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你朋友卖银行卡获利3000元,尚不够信用卡诈骗罪标准。
你说“流水不清楚,被看守所带走7天了”。
看守所不会主动来抓犯罪嫌疑人,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是公安机关对你朋友采取强制措施,现已拘留7天了。
你问怎么判?
还没到那一步。公安机关对你朋友进一步取证,报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审查作出起诉决定,法院才能审判。
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卖卡获利3000元),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从看守所放出。
不够信用卡诈骗罪,不等于没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你朋友“诈骗”,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你朋友从看守所放出,关押进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