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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占用盲道停车怎样处罚(盐城路边停车)

江苏盐城东进路停车占用损毁盲道,被拍了罚200元。机动车损毁、擅自占用人行道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盲道、人行道应当保持安全、畅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占用、损毁盲道及设施,不得损毁或者擅自占用人行道。面临处罚:罚款200元,不记分。建议广大司机朋友们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罚款扣分。

下面这辆车在盐城东进路停车占用损毁盲道,被罚200元,引以为戒吧。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面临处罚:罚款50元,不记分。

2,机动车违反停车禁令标志指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面临处罚:罚款100元,记3分。

3,机动车违反停车禁止标线指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面临处罚:罚款1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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