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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好多工厂都要求上夜班,有的人认为上夜班等于慢性自杀,请问你赞同吗?

问:现在好多工厂都要求上夜班,有的人认为上夜班等于慢性自杀,请问你赞同吗?

答:

这结论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为什么有这样的结论?是极端排斥夜班,还是极端排斥加班?如果说夜班,几乎所有的工厂都会有。但这既不是加班,又不是对劳动者身体和精神的摧残,哪里来的慢性自杀一说?

医院夜夜灯火通明,难道是大夫和护士在慢性自杀?

什么事情都讲究一个合理性或者尺度,如果一棍子把夜班全部打死,我觉得不妥。

现在好多工厂都要求上夜班,有的人认为上夜班等于慢性自杀,请问你赞同吗?

夜班也只是工作时间的一种安排。

每个人的精力有限,能力有限。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生产或者者经营情况安排工作时间,这是很正常的事。

1.基于客户或者生产目标的要求,必须按时完成产品产出

为了保证产品能够按时入库或者交货,企业在设备和生产条件具备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工时的安排,比如24小时机器不停的运转。

但这种安排并不是让员工24小时工作。一般实行两班倒或者三班倒。倒班的前提是个人有相对充足的休息时间。

2.工厂这类固定资产投入比较大的单位,面临设备折旧压力和投资回收压力

与一般轻资产公司的特征不同,像工厂这类单位在土地、设备、技术、原材料等方面的投资相对较大。一旦投入,所有的固定资产都面临迅速折旧的问题,而同时所有的投资都要尽快回收。迫于这种压力,无论谁做老板都会增加产销比例,以图尽快赚钱。

所以,工厂的机器不能停,一旦停下来就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

3.流水化的车间生产线有其既定的运作规律

现在很多工厂都是流水化生产,供应链必须保证畅通。从原来采购开始,到开始加工,每一个工序都对上下游环节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而且规模化运营的工厂,任何一个环节停摆都会对其他环节造成严重的影响。

正是基于这类特征,工厂才会有夜班等特殊工时的安排。

现在好多工厂都要求上夜班,有的人认为上夜班等于慢性自杀,请问你赞同吗?

夜班工作与员工选择

正如上面所说,工厂作为重资产公司与很多轻资产公司存在性质上的不同。其工时安排也并不一定是要压榨或者故意对谁不利,而是单位性质使然。在员工与夜班这个问题上,有以下三个方面值得注意。

1.如果你不喜欢夜班,就不要选择车间类的岗位

我想,绝大多数应聘工厂岗位的人,都应该知道会上夜班。即使不知道,在入职之前,单位也会告诉你。即使单位不告诉你,你自己也要问一下。

如果你确定不愿意上夜班,完全可以不选择这样的岗位。既然选择这样的岗位,就要有适应这类岗位的心理准备。

2.从法律角度来说,工厂夜班也是合法的。

无论你找遍什么法律,也没有一部法律说,不允许工厂设置夜班。工厂所要做的,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你在劳动时间的必要安全,保证提供合理合法的工作环境,保障你的劳动时间不超出法定时间,甚至对夜班进行发放福利或补贴等。而不是取消夜班。这也是不现实的。

3.夜班确实存在与我们正常作息不一样的地方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多少年以来,人们都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节奏。到了晚上还要工作,从心理和身体上会出现一些不适应的状态。这个是有可能的。

然而,以生存和盈利为基本目标的单位哪能照顾到这些?就连海尔、福耀玻璃这样的国内标杆型企业都做不到。该上夜班的一定要上夜班。

现在好多工厂都要求上夜班,有的人认为上夜班等于慢性自杀,请问你赞同吗?

夜班的性质与问题

这里存在一个概念区别,那就是上夜班不同于加班。加班是指在你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再延长劳动时间,而夜班只是一种工作时间的安排,并非延长劳动时间。

1.加班现象与夜班绝然不同

且不说加班现象是否合理或者合法的问题。加班本身是延长了你的劳动时间。比如,你已经工作了8个小时,该下班了。现在要求你继续工作,直至晚上12点。这是加班。加班需要经过企业或者劳动者的认可。

但是,如果你白天是在休息,没有工作。到了晚上,上8个小时的夜班。这就不是加班,而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动。

《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

2.夜班是慢性自杀,纯属造谣

一个人的健康取决于多方面。劳动强度、劳动时间的长短,对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是有影响的。但是,合理的夜班安排不一定是延长你的工作时间,也不一定增加你的劳动强度。

给夜班强加一个慢性自杀的帽子,根本没有任何道理。

3.个别人的健康问题,与其自身体质和习惯有关系。

如果说,现在让你晚上玩个痛快,你可能就不觉得这是慢性自杀了。为什么?因为你喜欢。但是如果将玩耍换成工作就变成了慢性自杀?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你不喜欢。

很多人该休息的时间不休息,导致工作时间困乏劳累,这怨谁呢?

进一步说,如果自己不喜欢,就是慢性自杀,那导致慢性自杀的原因可能不只是上夜班吧?

现在好多工厂都要求上夜班,有的人认为上夜班等于慢性自杀,请问你赞同吗?

个人观点:

1.我尊重合理合法的个人权益主张,但反对胡乱主张

现在很多人,在工作中,只要是自己不喜欢的、不愿意的,都强加于企业。这不是个性的张扬,更不是理性权益的表达,而是任性胡来的表现。

如果自己单位有些地方确实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有理有据的主张是对的。但是,脱离实际,乱下定义,就让人匪夷所思了。

2.真正导致一个人慢性自杀的不是劳动时间的消耗,而是自己玩世不恭的青春挥霍

该工作的时间不愿工作,该付出的时候不愿付出;总是觉得自己活的的太少,付出的太多;总是觉得自己永远都正确,别人都错误;一切都向自己的私欲和私利看起,而不顾全大局,不估计自己的长远发展。

这些想法和做法会让你无法坚持,碌碌无为,等到年龄一大,就会发现自己一无所有。这才是真正的慢性自杀!

现在好多工厂都要求上夜班,有的人认为上夜班等于慢性自杀,请问你赞同吗?

对很多人来说,夜班确实比较辛苦,但是哪一项工作容易呢?这和所谓的慢性自杀又有什么关系呢?

每个职场人都有自己的追求,都有自己的目标。在目标达成的路上最大的依仗就是自己的坚持和努力,最大的敌人就是的迷离和彷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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