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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出嫁妇女的土地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内被村上抽走,能要回来吗?
问:农村出嫁妇女的土地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内被村上抽走,能要回来吗?
答: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土地第一轮承包期间,是有很多村规民约的,最主要的就是,在三至五年期间对土地进行一次调整,做到去人去地,添人添地,这样能保证集体组织中的所有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承包耕地。
其具体做法是,在调整期内的集体组织中已经婚出的妇女,已经去逝的人和农转非的人,他(她)们原来承包集体的土地,都要被集体收回,把这部分土地调剂给婚入的妇女和生的第一胎婴儿,有些生育二胎已经交齐社会抚养费的孩子。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在农村集体组织中,户口已经不存在的人,把土地收回,新增加有户口的人,每人分得一份土地,使人人有耕地,人人有粮食吃。
现在长期(几十年不准调整)不对土地进行调整,人地之间会出现很多矛盾,一些人已经不在很多年了,土地使用权还在,有些人都已经结婚生子的,仍然没有土地。这种现象会给农民增加很多困扰,,,,,,
我周围一些农村,现在仍然坚持三至五年,对耕地进行一次调整。
这样做由于非常人性化,非常适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得到所有村民的热烈拥护与支持!
这就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