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张家港父母上夜班,留8岁和2岁孩子独自在家玩蜡烛,引发火灾?
近日,在合兴书院新村7幢发生一起火灾,晚上8点多钟,四楼一户人家散发出阵阵烟味,邻居闻到之后,赶紧报了警。 消防队员灭火的同时,随后赶到的民警立即来到四楼,但并没有发现两个小孩的踪影。周围邻居告诉民警,对门邻居发现火情时,将两个小孩接到了家里。 原来,小孩的父母当天上夜班,就将两个小孩留在家中。两个孩子一个8岁一个2岁,看到家中有蜡烛,就点着玩了起来,没曾想把家里的被褥给点着了,所幸邻居及时发现,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答:
小孩玩蜡烛失火,父母之过
刚看到蜡烛两字,早己陌生,我们家至少20年没有蜡烛了。70年代,蜡烛,火柴那是家家必备品。因为那时工厂众多,电力供应不足。一到天黑就没电,家家点蜡烛,人称电业局为"电蜡局"。75~77年2年我参加市基本路线工作队,那时天天开会,开完工厂职工大会,跟班子开小会,接着工作队又开小会。回到家己9~10点钟了。进屋一看,在地上摆的小炕桌,点的蜡烛蜡油摊了一堆,老伴靠桌等我坐着睡了,孩子躺下早睡了,我晚一会蜡烛会点燃摊着一堆蜡油,就有可能失火呀。
说到张家港这2个小孩,玩蜡烛。现在电力充足,不再拉闸限电,供电公司除计划检修或某条线发生故障,居民是敞开电的,再说用电绿色环保,又便宜便利。我们这1度电0,51元,1个月几十元,谁家还用不起呀。蜡烛是易燃品,怎么家里还有蜡烛呢。既使有蜡烛,大人上班把蜡烛放在孩子找不到的地方,也就不会让孩子弄到手去玩。做为父母也没告诉孩子,不要玩火。也该把火柴,打火机,蜡烛等易燃,容易着火的东西藏起来,藏到安全的地方,不能让孩子见到得到。
再说父母上夜班,把8岁2岁的孩子放在家,你们做父母的真放心。你们可能说,既没有孩子爷爷奶奶来看孩子,又没有孩子姥爷姥姥看孩子。我们也是无奈没办法。父母同时上夜班,对孩子的安全是多么大的隐患那。不能跟老板说一下,调整一下班次吗。小俩口得商量一下,两人不能同时上夜班,把2个幼年的孩子单独放在家里不安全
孩子玩蜡烛失火,什么后果,2个孩子受没受伤,这是我最关心的。如果着火了,烟呛,门反绩孩子跑不出去,很容易窒息而死,着火,孩子容易被烧伤,脸上留疤,是一辈子的痛。财产损失多少。着火除了你家损失,还殃及邻居,人家跟着你家受损失,人家要求你家赔偿也是合理的。
要失火严重构成失火罪。小孩玩蜡烛失火,要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因这2个孩子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邻居的经济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大人一定要负起监护人的责任,把孩子看管好,出去上班一定安排有人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