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写经验 领红包
 > 情感

我给别人担保,借款人跑了,现在法院说要移交到公安局,我该怎么办?

问:我给别人担保,借款人跑了,现在法院说要移交到公安局,我该怎么办?

放款人是法院的员工,是不是能转到公安局?

答:

这个事情一点都不用怕。这是典型的民间借贷,那么仅仅是民间的借贷纠纷而已。公安局是没有权利去插手的,而且此事中放贷人是法院的员工,其实借款人更加处于有利地位。至于担保人更是不用担心了,如果公安局将此事作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政法委进行投诉和举报的。

针对放款人是法院的员工,其实这次民间借贷行为就会产生两种不同的后果。

1.如果放款人是单纯的民间借贷,也就是出于亲戚朋友间的相互资金往来,那么其身份是否为法院员工都不会有太大的差异。现在借款人已经失联,但是有担保人。那么放款人可以向法院单独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这是一个民间借贷的纠纷民事案件,公安部门是不能插手的。

2.如果放款人不是单纯的民间借贷,而是一个职业放贷人,放贷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利息回报。按照我国国家公务人员行为管理要求,法院工作人员是不能做此事的,属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另外职业放贷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反而借款人或者是担保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职业放贷收取高利贷的违法行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借款合同无效,归还本金。

所以在此时放款人的身份为法院的员工,也就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是更为不利的,因为我国就不容许这类人员成为职业放贷人,未来将会受到组织处分,有可能被清除出公务员队伍的。

职业放贷人的放贷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是在2019年4部委文件中明确说明的。而且各级公安机关和法院还会联合打击职业放贷人,如果有涉及套贷行为,砍头息行为以及高利贷行为,还要受到刑事处分。

只有一般扶危救困的民间借贷行为,才是我国《民法典》予以保护的。但是这也仅仅是民事纠纷。借款人如果找不着了,那么担保人就有义务代为还款。之后担保人在另案起诉,借款人要求其偿还自己代付的款项。

大家明白了吗?如果觉得好,请给予点赞、评论和关注。

我给别人担保,借款人跑了,现在法院说要移交到公安局,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