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如何反贪腐?
答:
明太祖朱元璋出生草根,还当过和尚,属于中国历代皇帝中出身最为卑微的皇帝之一。正因为如此,他深知民间疾苦,特别知道老百姓痛恨贪官污吏,因此在反腐败反贪腐的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主要表现为:
一是制度上反腐,建章立制有规矩。在大明律例以外,朱元璋亲自颁布了《大诰》,也就是明朝反腐败的专门性的法规。《大诰》对于地方官员中央官员的腐败作出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只要贪污数十两银子就可以判处死刑,而且死刑的执行方式非常残酷,贪官污吏会被剥皮实草。因此在制度上反腐,明朝一直是有规矩的,而且是很严厉的规矩。
二是行动上反腐,决心和毅力空前绝后。当然,朱元璋反腐败有为后代创造安稳江山的考虑,有为后代扫除统治障碍的考虑。但不得不说这些名名将名相,贪污腐败的情况,正好给了朱元璋很好的整治功臣的理由。在朱元璋时代,杀戮大臣已经不是数十数百了,而是成千上万。朱元璋每一次大规模的屠杀,像是蓝玉案胡惟庸案,都是因为贪污腐败的理由,或者说借口。从这一点上而言,他整治功臣的政治考量和反腐败的实际行动是做到了有机结合的。
三是重视反腐败成果的公告和宣讲。不光是有制度有行动,而且朱元璋还特别重视对反腐败成果的公告和宣讲,一旦杀戮一个贪官污吏,剥皮实草的本身(贪官污吏剥皮实草制作成了标本是要放在衙门里面、城隍庙里面当标本陈列的)就是对后代的官员以及民间的老百姓,宣扬反腐败的决心和成绩,同时也是对后面有可能腐败人员的一个警醒。此外,朱元璋的一些行动还都体现在公告之中,比如说宦官不得干政,就是竖立了一个大铁牌。朱元璋对于内廷宦官一直有着很高的警惕,就是甚至内廷宦官往往是贪腐的源头之一,宦官的残疾思想就是贪污腐败的人性依据。
四是反贪腐的机构上有创新。明代与历朝历代很大的不同,就是有一个特殊的国家监察力量存在,就是厂卫制度。锦衣卫、东厂西厂等都是国家正式设立却又独立于国家司法体系之外的超权力量。朱元璋只是设立了锦衣卫,后来还撤销了锦衣卫。但他这一开创性的动作本身就是表明,明朝的国家监察力量与国家的司法体系之间一直是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锦衣卫直接受命于皇帝,可以最大的力度、最狠的手段镇压贪腐行为和贪腐官员。
然而十分讽刺的是,朱元璋尽管有规矩,有行动,还有公告和宣誓,但明朝恰恰是中国历代王朝中最为腐败,最为贪污盛行的一个朝代。朱元璋不允许宦官干政,但到了他儿子朱棣手里,内廷宦官就开始越来越多的参加政务,到了明朝中后期,内廷宦官甚至还成了和内阁分庭抗礼的一种存在。朱元璋对于贪官污吏数十两银子就要剥皮实草的反腐败条例到了后期反而成了很多笑话,像严嵩、内廷宦官冯保都被抄家,这些人家中的财产哪一个都完全符合朱元璋死刑的规定,但也并没有进一步的实际处罚。甚至明朝的皇室成员本身就是贪污腐败的主要成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开的贪污贿赂,也有形式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但实际上的很严重的腐败,比如说万历皇帝的母亲李太后给自己弟弟一次性就册封了皇田四万顷,万历皇帝对于皇三子福王的封赏更是到了天文数字的级别。
所以明太祖朱元璋反贪腐的故事经验和教训深刻告诉我们,反贪腐需要依靠的是现代化的政治管理模式,而不是唯我独尊的封建皇权,依靠的是广大社会民众的自发参与,而不是自上而下的一根筋,需要的是新闻媒体的积极参与,是公开独立的司法机关依法审理,而不是皇权完全主导的厂卫特务统治的反腐败。朱元璋反贪腐的历史就是我们这个民族惨痛历史的一个重要内容,它说明反贪腐需要很多长期的积淀和过程,需要精心的顶层设计和民主自由风气的真正培植,不可能是运动式的一阵风,但凡是运动时的一阵风,一方面会有很多冤假错案,甚至矫枉过正,另外一方面也注定不会长久会留下很多遗憾和扼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