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老婆在上海被判十年,在看守所一年怎么还不下监?
十年属于重刑犯,可以确定的是不会留在看守所服刑。在看守所服刑的一般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犯人,和被判处拘役的犯人。
你老婆的服刑地是女子监狱。
在看守所待一年时间不算长,她目前没有送女监去服刑,可能是因为以下某种原因造成的。
第一、可能受了疫情的影响。
疫情期间,看守所基本会停止向监狱输送犯人,因为监狱不像其他机构,一旦有疫情发生,后果将不堪设想。
所以,监狱在疫情期间会停止接收新犯,停止会见亲属,减少或停止参观、帮教等与外界接触的活动。
第二、你老婆有可能在上诉,如果她有同案犯的话,有可能同案犯在上诉。
在一起案子中,不管有多少个同案犯,只要有其中一人上诉的话,这起案件等于还没有审理终结,得要等到终审判决下来后案子才能算审理终结。
如果想申诉,只能去监狱申诉。
第三、看守所在凑人数。
这种可能性也很大,如果看守所离监狱远的话,一次押送一名犯人跟一次押送多名犯人的开支差不多。所以,为了节约开支,看守所在凑够一定的人数后才会往监狱押送。
男性犯人比女性犯人要多,凑人数不用太长时间,女性犯人相对要少很多,所以凑起来就比较慢,虽然不能凑够一车,最起码也要凑三五个后才会一起押送。
在八九十年代,看守所不着急往监狱送人还有一个原因,因为在那些年代,逢重大节日前每个地方都要召开公审公判大会,所以为了制造声势,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公检法几个部门会在协调后暂时留下一批已决犯,等他们上过会场后再被送往各个监狱服刑改造。
估计你老婆目前在看守所过的是度日如年的日子,因为这种心情是每个已决犯普遍有过的心情,因为监狱的日子无论是在伙食方面,还是自由方面都要比在看守所强很多。
重要的是,到了监狱可以争取减刑,按照法律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最高可以减去二分之一的刑期。
以前减刑相对比较容易,高则一次性可以减三年,少则基本是6个月起步,十年刑期减四年多的大有人在。
现在减刑的幅度比较小,是按照考核分来计算的,虽然幅度小了,但是公平性强了,长刑期、短刑期犯人都有争取减刑的机会。如果有检举揭发、重大发明创造等立功表现,十年减半也不是没有可能。
你要想知道她为什么还不让下监的具体原因,最好亲自去看守所一趟,问问看守所民警具体原因,如果不是疫情原因,也不是正在上诉的原因,依照规定,你可以要求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