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穷不买一楼,再傻不买顶楼”,有没有道理?
确实如此,顶楼真的不能买,我就在一个小区有一套6层顶楼的住房,2017年买了以后,做了极为严密的防水处理,也做了最好的装修。我购买这套住房的主要原因是,我的大舅是精神病患者,他住院三十多年了,已经七十岁,想要在他离世前,接他回家住几天。因为他已经三十多年没在自己的家里住过了,让他在临走前,享受一下家里的温馨,给他最后的安慰。结果我是防住了雨水,没防住邻居。
2019年夏天,我家楼下的邻居以房屋漏水为由,向我勒索钱财,要我支付几个月的房屋租金,赔偿他家的损失。我当时以为房屋做了最严密的防水处理,不可能漏水,也就一口拒绝了。当时,他扬言,要让我“后果自负”。8月上旬的时候,我大舅住的专科医院给我来电话,说是大舅得了重病,要我去医院里伺候他,我二话没说就去了,正好赶上了下大暴雨。我在医院里伺候我大舅,那家人不停的给我打电话,我当时心想,“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也就没理他们。
等我回家以后的不长时间,就接到了住房所处社区的电话,说我伤害了老年人的权益,社区电话说得很难听。不久我就接到了沙河口区法院的传票,楼下的那家把我告到了法院。先是进行调解,调解时那家的老夫妻对我破口大骂,索要将近六、七万的赔偿。后来我回家开门一看,我家里将近四万元的地板全完了,所有的地方都是雨水浸泡的痕迹,家里所有的家具,家用电器,全被水泡了。可是我家里明明不漏水。
为了打官司,我聘请了律师,这位律师也是我的朋友。她要我先修房子,看看到底是怎么漏的水。修房屋顶棚的时候,发现我家的阳台天棚被人抛开了大坑,卫生间方向被用无齿电锯割开了很长的裂缝,卧室上方的雨水管,被用泥土堵死了。修理顶棚的时候,全楼的人都来骂我,说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而且全楼要我给予赔偿。尤其是那对老夫妻闹得最凶,也是她们挑的头。
后来法院开庭审判,那对老夫妻拿着没有盖过章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银行章的银行票据出庭了。最后经过法官判决,这场官司,我没算输。原因就是那些证据,连个章都没有。
官司结束后,我开始修房子,这时好多邻居来找我,让我帮着修理一下房子。我拒绝了,我把被破坏的证据给他们看了,也告诉他们那对老夫妻去法院,拿的证据是什么样的。这时候,邻居们都明白,原来全楼被灌水,不是自然原因,而是人为破坏。在这件事情不久后,那对老夫妻以最快的速度,卖掉了房子,离开了小区,再也没有回来。这下全楼都知道是谁的问题了。当我告诉楼里的人,这套房子是为精神病患者准备的时候,全楼的人震惊了。楼里的人主动到房子里帮我干活,收拾房子。
我的房子经过了两次装修,一共花了将近四十万,如果没有这对老夫妻,就不会有如今的经济窘迫。我也后悔买了顶楼的房子,给了“心怀叵测”,没安好心的邻居可乘之机。所以说,大家要“以我为鉴”,买顶楼的房子,一定要小心。小心房子本身的问题,也看准了楼下邻居,千万别麻痹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