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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和继母结婚两年,父亲去世,继母否认父亲的债务,并想继承一半房屋和一半的抚恤金,合理吗?
问:父亲和继母结婚两年,父亲去世,继母否认父亲的债务,并想继承一半房屋和一半的抚恤金,合理吗?
您好!
这是不合理的。
这里有两个不合理之处:一个是否认父亲债务的问题,一个是继承抚恤金的问题。至于题主提到的份额(“一半”),这个要根据继承人情况而定。
以下分两个方面,分别说明一下:
两个不合理之处1.关于否认债务。
债务,到底是题主父亲的个人债务、还是父亲与继母共同债务,这个问题题主并未描述清楚,也不作为讨论的重点。真正的重点在于——不能否认。
按照《民法典》关于继承的有关规定,去世人如果生前有合法债务,那么其遗产部分,要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也就是说:承认也好、否认也罢,只要债务是合法的,那么,去世人留下的遗产部分,均要先用于偿还债务。如果偿还债务之后还有剩余的,才可由继承人继承。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继母否认债务、要求分走一半房屋,肯定是不合理的。
2.关于抚恤金继承。
抚恤金,是不能继承的——因为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围。
抚恤金,指的是对去世人家属的一种安慰性经济补偿,并不属于去世人个人生前合法财产。
至于抚恤金的分配,一般参照的是法定继承分割原则——由去世人的法定继承人均分。
继母要求分得一半,这个份额是否合理?理解了上述两个不合理之处,题主可以自行来判断一下:
法定继承情况下,去世人留下来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均分。因此,这里就涉及到(遗产-债务)剩余多少的问题、涉及到房产到底属于题主父亲个人还是父亲与继母共同财产的问题。
根据描述,题主父亲的法定继承人,至少有两个——继母、题主。
假设房子属于题主父亲个人。那么,继母肯定不能分得1/2——因为还涉及到债务扣除的问题。假设房子属于题主父亲与继母的共同财产。那么,继母自有1/2份额。剩余的1/2作为父亲遗产,再扣除债务之后是否还有剩余、能剩余多少,要根据债务额度而定。而这种情况下,继母要求的1/2,可能还“要少了”。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