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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为什么而死?

问:岳飞为什么而死?

岳飞为什么而死?

先来看看正史对岳飞被杀的记录:

《宋史 高宗本纪》:

“癸巳,赐岳飞死于大理寺,斩其子云及张宪于市,家属徙广南,官属于鹏等论罪有差。”

没有记载岳飞被杀的罪名。


《宋史 岳飞传》:

“桧遣使捕飞父子证张宪事,使者至,飞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既而阅实无左验,铸明其无辜。改命万俟禼。禼诬:飞与宪书,令虚申探报以动朝廷,云与宪书,令措置使飞还军;且言其书已焚。  飞坐系两月,无可证者。或教禼以台章所指淮西事为言,禼喜白桧,簿录飞家,取当时御札藏之以灭迹。又逼孙革等证飞受诏逗遛,命评事元龟年取行军时日杂定之,傅会其狱。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时年三十九。云弃市。籍家赀,徙家岭南。幕属于鹏等从坐者六人。”

这里岳飞的罪状就是一条:绍兴十年岳飞没有去参加淮西大捷,被指责为拥兵逗留、不听命令。


《宋史全文》:

“癸巳,岳飞赐死于大理寺。飞既属吏何铸以中执法与大理卿周三畏同鞠之,飞久不伏,因不食求死。至是,万俟卨入台月余,狱遂上,于是飞以众证,坐尝自言己与太祖俱以三十岁除节度使为指斥乘舆,情理切害,及金犯淮西,前后受亲札十三次,不即策应,为拥兵逗遛,当斩。御前前军统制张宪坐收飞子云书,谋以襄阳叛,当绞。飞长子云坐与宪书称,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为传报朝廷机密事,当追一官罚金。诏飞赐死,命杨沂中莅其刑;诛宪、云于都市;参议官于鹏除名,送万安军;孙堇送浔州,并编管,仍籍其赀,流家属于岭南,天下冤之。”

这里岳飞的罪名有两条:1、和宋太祖赵匡胤比功劳,被指责为指斥乘舆;2、岳飞在十三道命令下拒绝参与上年的淮西之战,被指责为拥兵逗留。岳飞女婿张宪以阴谋以襄阳城反叛罪名被杀;岳飞儿子岳云被以秘密传递朝廷机密事,即间谍行为,被杀。


《三朝北盟汇编》:

“十二月二十九日癸巳岳飞死於大理寺狱中诛岳云:张宪。  初飞在大理寺狱未肯招状。先是飞自郾陵回军也。在一村寺中,与王贵、张宪、董先、王俊,夜坐移时不语,忽作声曰:天下事竟如何!众皆不敢应,唯宪徐言曰:在相公处置耳!既退,俊握先及贵手曰:太尉,太尉,闻适来相公之言,及张太尉之对否?先与贵曰:然。及俊告飞使子云:通书军中事因言郾陵路中之语(旧校云:王俊首武穆反状挥尘馀话载之最详),追先赴行在时云:与宪已伏诛矣。秦桧与先曰:止是有一句言语,要尔为证,证了只今日便可出。仍差大理官二人送先赴大理寺,并命证结就今日。摘出繇是先下在理寺,对吏即伏。吏问飞,飞犹不伏。有狱子事飞甚谨,至是狱子倚门斜立无恭谨之状,飞异之。狱子忽然而言曰:我平生以岳飞为忠臣,故伏侍甚谨,不敢少慢,今乃逆臣耳!飞闻之。请问其故狱子曰:君牙不可疑,疑则为乱,故君疑臣则诛,牙疑君则反。若臣疑於君不反,复为君疑而诛之。若君疑於臣不诛则复,疑於群而必反。君今疑臣矣。故送下棘寺,岂有复出之理。死固无疑矣。少保。若不死出狱则复,疑於群,安得不反。反既明,甚此所以为逆臣也。飞感动仰天,移时索笔著。押狱子复事之恭谨如初。癸巳飞死於狱中。枭其首,市人闻之凄怆有堕泪者。其子云:及宪皆弃市。初狱成,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由谓飞罪当徒二年,白於大理卿周三畏。三畏是日遂白於中丞万俟禼。禼不应三畏,曰:当依法。三畏岂惜大理卿邪。有王辅者投书於秦桧具言飞反状已明,桧以书付禼卒致飞於死既而禼弹。”

这里没有记载岳飞被杀的罪名,但记载了岳飞对现状的不满、张宪的蛊惑——“在相公处置耳。”这句话,只能有两个意思:一是做曹操一样的权臣,二是拥兵自立。

“窃如建炎中,正约和闲并兵尽举,张浚不能迎遏,其军大溃,失离川陕。兀术(改作乌珠)、韩常重后攻淮西。是时韩世忠在楚州亦无所措,遂求救於朝廷。後无旬日尽失淮楚,退兵回往镇江以拒江为阻,更无前进之意,大概行军无方略,料敌无知识,赏罚不明,信令不行,兵无斗志。是以战之不克,攻之不拔,则败之由也。如臣提兵深入虏(改作北)境,颍昌之战我兵大捷,虏(改作金)众奔溃,潜入汴京。当时若得戮力齐心,上下相副,并后一举大事可成。今日兀术(改作乌珠)见我班师,有何惧而来约和为利也。秦侩与张俊、杨沂中共举刘锜为江淮招讨都督诸军,桧密遣王贵前去谋陷侯。王俊、王贵等观望(下添桧字),奏张宪、岳云:欲谋反等事。俄将张宪、岳云:杻械送大理增根勘。上闻惊骇。秦桧奏乞将张宪与飞同证明其事。是时侯尚不知。良久秦桧密遣左右传宣请相公略到朝廷,另听圣旨候宣诏。即时前去,却引到大理寺。侯骇然曰:吾何到此?才入门到厅下轿,不见一人,止见四面垂宽才坐。少时忽见官吏数人向前云:这里不是相公会处,後面有中丞请相公略来照对数事。侯点头云:吾与国家宣力,今日到此何也。言罢随狱吏前行至一处,见张宪岳云:露头赤体。各人杻械浑身尽皆血染,痛苦呻S吟Y。又见罗振等将王俊、王贵首张宪岳云:并侯反叛罪状前来,云:国家有何亏负你三人都要反背。侯向万俟禼、罗振曰:对天明誓,吾无负於国家。汝等既掌正法。且不可损陷忠牙,吾到冥府与汝等面对不休。众人闻其说,罗振并御史中丞万俟禼等曰:相以既不反,记得游天竺日壁上留题曰:寒门何日得载富贵乎!众人曰:既书此题,岂不是要反也。侯知众人皆是秦桧门下,既见不容理诉,长吁一声云:吾方知已落秦桧国贼之手,使吾为国跽主。一旦都休道罢。合眼任其拷掠,案牍完备。先将张宪、岳云:处斩。绍兴十一年冬十一月二十七日侯中毒而卒,葬於临安菜园内。天下闻者无不垂涕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桧云。後绍兴二十三年三月,内有殿前司神勇後军施全交,一铡刀伏於闇处,等桧回朝,向前剌之,为轿子所隔不中。施全依法赐死。绍兴三十年北虏(改作金兵)犯。”

这里记载的是岳飞题写的反诗“寒门何日得载富贵乎!”。难道宋江题反诗的故事取材于岳飞?


综合上面各史料的记录,岳飞下狱,最初和谋反有关,最后以拥兵逗留被杀(《宋史》、《宋史全文》都记录),至于岳飞自比赵匡胤的罪名和天竺日壁所提的反诗,应该都不算是最关键的罪名。

从《三朝北盟汇编》的记录来看,岳飞是被赐喝毒药而死。

从上面的记载,还能得出结论:1、岳飞,和张宪、岳云的谋反案无关,岳飞对张宪、岳云意图拥兵自立并不知情;

2、岳飞并没有反驳张宪“在相公处置耳”这句具有重大反叛嫌疑的话,可以看出,如果岳飞不死,是有可能割据自立的。

岳飞是因为张宪谋反案而下狱,以拥兵逗留罪被杀。这足以说明岳飞案的办理是依法、依据证据办理的。秦桧诬陷岳飞的说法,不过是对法纪的一种漠视。否则秦桧若真的诬陷,肯定要伪造证据也要以谋反罪来杀岳飞,让岳飞不能够翻身。

岳飞没有被以谋反罪被杀,这是岳飞被恢复声誉的前提和基础。宋孝宗再大胆,也不能够平反以谋反罪被杀的岳飞。拥兵逗留的性质,相比谋反的性质,实在是太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