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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喝酒一人死亡,其余人该赔偿吗?
问:同桌喝酒一人死亡,其余人该赔偿吗?
“同桌喝酒一人死亡,其余人该赔偿吗?”首先这个问题没有一个标准答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
是否赔偿需要看同桌喝酒的人是否存在过错,需要赔偿多少则要看责任如何分配,都是同桌喝酒大家都存在过错但是可能承担的责任多少不同。
常见的过错行为有,喝酒时有劝酒、拼酒等就属于存在过错的行为,有目的的让对方多喝酒;
明知道对方喝酒了之后,还放任对方酒驾、醉驾,尽力劝阻但没有劝住对方强行酒驾、醉驾则不用负责;
明知道对方有不能喝酒或者是不适喝酒的病症,比如轻度酒精过敏,还强行劝酒,未考虑对方的身体状况。
未将没有自控能力、喝醉酒的同饮者安全送回家中或其它安全地点。
但是就算同桌喝酒,一人过世其他同饮者存在过错,一般也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因为饮酒者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有自我认知能力以及自我控制能力。
据悉,这起事件发生在2018年12月26日,当天,凤冈县永安镇村民孙某,受好友邀请参加吃“庖汤肉”,席间与陈某等人一同饮酒。  喝完酒后,孙某感觉身体不适,于是靠在沙发上休息,但其家属发现孙某情况异常,神志不清,于是立即送往永安镇卫生院。因病情严重,孙某被转至凤冈县医院,但经抢救无效身亡。 事后,孙某的家人认为,当天组织和参与饮酒的8名村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向其提出赔偿。2018年12月28日,经永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余某等7人每人赔偿2万元,责任最大的陈某赔偿28万元,共计42万元。 目前,该纠纷已调处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