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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夜晩入室盗窃得手后走出,被主人弹弓射中头部死亡,有罪吗?

问:小偷夜晩入室盗窃得手后走出,被主人弹弓射中头部死亡,有罪吗?

这种事情在我家就发生过,小偷入室盗窃被打死,受害者不但被判刑,还赔了几万块钱。

我有个堂哥是开超市的,八年前的一个晚上,他发现楼下的店铺里有异常响动。

他家住在二楼,超市在一楼,一楼和二楼没有贯通,从家里到超市得需要通过小区大门。

一开始他以为是幻觉,于是先爬到窗户边上想确定一下有没有听错。

他刚爬到窗户边上的时候,发现一个人鬼鬼祟祟地从超市里出来了,怀里抱着一包东西。

顺利拿回东西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为了迫使小偷放下东西,他顺手抓起手边的一只巴掌大的空花盆扔了下去。

结果不偏不倚,花盆正中小偷的脑袋,那人“哎哟”了一声,抱着东西跑了。

我堂哥出去看了一下,店铺的门锁被破坏掉了,店里损失了十几条高档香烟和几百块零钱。

他报警后,警察勘察了现场和监控录像,发现小偷戴着头套,无法辨别其容貌。

在店铺门口的空地上,只有一些花盆的碎片,没有发现血迹。

我堂哥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更大的麻烦还在后面。

第四天的早上,我堂哥去开门做生意时发现有个六七十岁的妇女坐在门前的台阶上,他以为是过路休息的,所以并没有在意。

他掏出钥匙开锁的时候,那个女的起身问他是不是这个店的老板,我堂哥回答说是。

结果,那女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死死抱住了他的一条腿,哭天喊地地说:“你把我孩子给打坏了,人在医院快不行了,你得去给他看病!”

报警后,经过警察询问后方才得知那小偷是这个女人的孙子。

那晚,他破坏掉门锁后钻进超市盗窃了十几条香烟和几百块零钱,出来的时候正好被我堂哥看见了,我堂哥的那只花盆刚好砸在了他的脑袋上,花盆不大,而且还是空的,他当时并没感觉到有多痛,只是被吓了一跳。

逃脱后,他把变卖香烟得来的钱和偷来的那些钱,约了几个狐朋狗友用两个晚上挥霍掉了,第三天下午的时候,他给他奶奶说头痛得厉害。

他奶奶问他这些天做了什么?

他说没做什么,就是和几个朋友在KTV喝了两个晚上的酒。听他这样一说,家人都以为他的头痛是喝酒喝的,因此并没有在意。

当天晚上七点左右,他说他坚持不住了,脑袋疼得要炸了,家人怀疑他跟别人打架伤到脑袋了,一再追问下,他这才说了偷某某超市被人用东西砸了脑袋的实话。

还没到医院,他就不省人事了。

于是,第四天一大早,他奶奶就守在超市门口兴师问罪来了。

由于他一开始感觉头痛的时候没去看医生,所以耽误了治疗,最后经抢救无效后死了。

警察先是对我堂哥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后来经过多方努力,获得了取保候审。

为了达成民事和解,我堂哥先给了对方30000块的丧葬费,在后期的民事赔偿协商时,对方狮子大开口,张口就是100万,说是少一分都不行。

一怒之下,我堂哥不干了,不协商、不接受调解,一切听从法院判决。

对方不知被什么人灌了迷魂汤,说法院不但会以故意杀人罪处罚我堂哥,还会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民事赔偿不会少于80万,因为他们的孙子还年轻,才28岁,所以赔偿额度只高不低。

原、被告双方都聘请了律师,事后听说对方的律师从一开始就提醒他们不要偏听偏信,民事赔偿部分最好通过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后给被告出具谅解书。

可他们非是不听,说无论给多少赔偿,谅解书是不可能出具的。

最后,法院经过反复调查研判后,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杜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的从轻情节,故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认为我堂哥在制止自己的合法财产免受侵犯时,用花盆扔对方,目的不是想要去杀害或者伤害对方,他的目的只是想让对方停止犯罪,放下自己的合法财产。

他虽然没有伤害对方的主观故意性,认为一个小小的空花盆不会给对方造成太大的伤害,可就是因为他太过自信,才导致对方脑组织受伤最终死亡。

在民事赔偿问题上,法院认为我堂哥之前赔偿的30000块丧葬费合理又合法,因为原告偷盗被告人的合法财产属于不法侵害,所以被告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在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时采取一些必要措施是正当防卫的行为,毕竟,靠警告和说服是制止不了犯罪的,所以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对方提出的除丧葬费以外的所有赔偿请求。

题主问:

小偷夜晚入室盗窃得手后出走,被主人弹弓射中头部后死亡,有罪吗?

小偷夜晚入室盗窃是非法侵占他人合法财产的行为,是属于犯罪行为。

公民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既然要保护,就得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小偷偷东西已经得手了,想要和平解决问题,拿回自己的东西,除非小偷自己良心发现放下东西,或者主人比小偷跑得快,追上去讨回自己的东西。

以上两种情况都不现实,所以在制止不法侵害时就得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众所周知,弹弓不属于杀伤性武器,它属于一种娱乐玩具,或者是一种体育竞技用品,弹弓打死人的概率几乎为零,所以弹弓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管制物品。

虽然弹弓不属于杀伤性武器,但是弹弓能伤人,这是人人皆知的,主人作为一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他知道这一点,但是他太过自信,认为手里的弹弓顶多只会伤到小偷,不会闹出人命。

正是因为他的这种过于自信的心理导致了小偷的死亡,所以,他的行为有可能会被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规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要特点就是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已经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

综上所述,该主人应当预见弹弓有可能会打死人,但是他忽视了这种可能性,最终导致小偷死亡,所以我认为这个人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的行为,在量刑时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缓刑。

小偷夜晩入室盗窃得手后走出,被主人弹弓射中头部死亡,有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