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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韩国极端女权不婚不育,导致韩国人口出生率年年下降?

问:如何看待韩国极端女权不婚不育,导致韩国人口出生率年年下降?

不婚不育,可视为一种个人选择的自由,但不应当当作“女权”。题主的问题本身并没有弄清两个概念,导致原因和结果并无联系。

韩国女性争取“女权”,并不导致不婚不育,更不是因为争取女权而导致婚育率下降。个别女权者将不婚不育视作女权的一部分,也同样混淆了两者的根本区别,反而不利于她们所争取的正当社会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实现,因为这就走火入魔了。

个人选择权利与女性权利,是两个概念。

如何看待韩国极端女权不婚不育,导致韩国人口出生率年年下降?

个人选择权利,是对于个体的选择自由的尊重,尊重个人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属于个体的权利。

争取女性权利,是对女性这一性别群体平等享有社会公共权利、平等参与社会公共管理、不因女性生理差别受到歧视的权利,根本上来说是一种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

婚育中的分工,是生理特征差异导致的自然结果,而不是社会强加于女性身上的标签和要求。人类的自然繁衍,女性的结构作为生育的唯一“容器”,是大自然的馈赠的安排,不存在公平不公平一说。因此,将不育作为“群体权利”,完全走入了极端。

而对于个别女性选择不婚不育,则属于个人选择自由,这也是一种权利,但属于个体权利,而不是群体自由权利。当然,当这种选择过于泛滥之时,肯定会影响到生育率,甚至影响到社会的正常运行和人类架构稳定。

那些将个人选择自由呼吁为女权的人,是对社会和人类有严重危害的人,应予澄清并禁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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