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都胜诉了,办案律师被当事人投诉收费高,律师会被惩戒吗?
回答此问题分两个方面来说:
(1)律师代理当事人的民、商事案件,一审二审都是要收代理费的。一二审代理费相加,肯定是高的。律师个人都得将这两笔收费,缴到律师事务所财务科(室)。
(2)民、商事代理收费,都有明确规定。商事代理案件,是要按争议标的额收取代理费的。还有个百分之几、千分之几、万分之几的收费标准。
(3)另外,律师与当事人在代理案件之前双方自愿协商好的代理费用,并不违规。
再一说:
(1)当上级领导机关收到当事人投诉后,就得委派专人到该律师注册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核实。
如果确实单方面违规多收了当事人的费用,应当将多收的部分退还给当事人。
(2)对律师个人来讲,只要是将全部收费缴入律师事务所财务科(室),就不会受到处罚。只是告知主任律师加强对全体律师,依规收取代理费的教育问题而已。
小结:律师为当事人打官司,一二审都胜诉。当事人状告律师多收了代理费的问题,在实践中一般不会遇到。
在我的律师生涯中,还真的没有遇到过这类问题。
只有当事人至今欠代理费的凭证(欠条)还不少。
(文图系本律师在律所办公室穿司法干警服的拍照)
两年前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找我,说公司被业主起诉了,原因是他和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约定房屋采暖是集中供暖,而实际交付的时候变成了壁挂炉采暖,开发商向每位业主收了6500元费用,业主都交了钱,一年后,有七位业主起诉了开发商,要求退回6500元钱,而且开发商说这七位业主一旦胜诉,其他五六百户业主就都要起诉退费,开发商可能要付出四五百万的赔偿款,所以找到我,希望我能代理应诉,把开发商的损失最小化。我看了案件材料后,认为案件标的虽然很小,但属于重大、疑难案件,收费不能按标的来算,经过协商一审收了八万的代理费,七个案件经过我的代理一审都胜诉了。但七位业主上诉后,被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了。当事人仍然坚持委托我继续代理案件,经过我的努力,发回重审以后,法院依然支持了我的观点,七个案件一审又都胜诉了。七位业主不服一审判决,又向中院提起了上诉,这次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开发商最终胜诉。在这七个案件的一审二审及发回重审的过程中,我共收取了开发商16万代理费。可前几天开发商突然向司法局投诉,说我收费过高,要求退费,我应该退费吗?不退相关部门会不会处罚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