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总有人傻傻的认为武术不能打?
这世界永远有一个二八定律,聪明人只占二层,更多的八层都是普通人。
犹如宗教,无论人类如何聪明,科技如何发达,人类还是没有逃脱宇宙,世界上还是有无数就是那么巧的事情会发生,所谓的名人,高手,本质还是人,是人就有变笨、变傻的可能,我们都 一样,没有人保证永远理智。
一个优秀的教师不仅是专业的文化课知识,他也是一个优秀的心理学家,一个成功的和尚不仅是僧人,也必定是心理学家,只有这样,他才会有可能成功。王林、闫芳、马保国都是极为自信的人,不管别人如何不信,他自己是必定自信,甚至有人说耶稣就是神经者,因为他语言不多,但是他自己坚信他上是上帝的儿子。
在九十年代初,气功很流行时,我亲眼见,有一个气功师,分给晨练的群众一根香烟,然后教他们用意念闻烟的香味,然后他会说能闻到味道的人,是有灵感的人,没有闻到的人没有灵感,不在他的授徒范围。
为什么这段时间特别多的现代搏击与传统之间的较量,因为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以国发〔2014〕46号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开始,搏击擂台的赛事才可以大量的开放,
那么也就是说国人对于搏击的赛事参于的比率很少,关于功夫,我们更多是通过武侠小说,武侠电影的宣传理解武术,而本身武术套路是中国特别庞大的运动形式之一,如果不客气的说,只有两层人知道它是演练攻防的艺术形式,更多八层的人并不知道,套路和散打在中国体制内是完全决裂发展,套路与实战是没有关系,它只是表演和展示攻防的意图,劲力,但不是实战。
如果从文化、环境看问题,举两个例子吧;
中世纪欧洲,有一种法律,称为司法决定,当法庭上的控辩双方说词相互矛盾,而又要辩明真伪、两者必取其一的时候,就通过决斗来解决。法庭在通知当事人出庭的时候,会附带告知:“带着你的剑来。”有时候,当事人甚至提出要和法官决斗,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辜”。在决斗中获胜的一方陈述被认为是事实,不敢决斗或者在决斗中败北的一方被认为是做了虚假的陈述,所以胜利者同时胜诉,而斗败者则败诉。在之后的赛事里,单挑也会被认为是勇敢者。
在这一点上我们的文化与他们完全不同,在很多的运动方面,我们更提倡中庸,道法自然。
在泰国,泰拳就是一种博彩运动,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泰拳,都会参于泰拳的活动,为什么?因为泰拳是一种娱乐活,也是宗教活动中重要的节目,也是国王喜欢的节目,监狱里也有用泰拳奖励犯人,用打拳帮他们减压的作用,泰拳也是一种人人参于的博彩运动,就和国内体育彩票一样。
武术要在1979年,国家就将其分为两种运动形式,一种是套路(表演),现在传武多以此种形态传播,所以,好看,不好用,一种是对抗(太极推手,散打),好用,不好看! 但是,为何现在还是有人,傻傻的分不清武术的两种运动形式,认为套路的形式是中国传统武术的全部,不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