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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敖晒出「张继科500万借款」欠条引热议,没有出借人姓名的借条有效吗。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问:李微敖晒出「张继科500万借款」欠条引热议,没有出借人姓名的借条有效吗。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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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会放过一个不讲诚信的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守信的人,人无信而不立,张继科是乒乓球世界冠军,好像是第一个大满贯拿双份的骄子,500万对他来说,应该赚到不是十分困难,那么为什么他借钱而写借条不落名呢,一方面可能借他款的人对他很放心,另一方面他借钱可能并没拿到钱,如是打赌的钱,而可能故意埋的关子。

按正常人的思维,找别人借了钱,无论如何会落款自己的名字,不落款必存在蹊跷,哪怕这借条是他自己写的,不落名必有扑朔迷离的因素,是帮别人写的,还是受胁迫写的,拿到这笔钱没有,还是写了之后有变故没落款…总之不落款必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要确定张继科确实借了这笔钱,必须有其他凭据来佐证,如转账凭条、支付凭据、用钱实证等物证。

如果是因赌欠上的钱,哪怕是借的赌资,在内地,法律是不可能支持的,如果是澳门借的,这就另当别论了,澳门有赌博场所可能也不允许有黑场所。如果是借的高利贷,利息高于法律规定部分,肯定是不受法律的,利滚利滚出了格,则不受法律保护了。其实张继科借款案法律裁决并不难,一是到底借钱没有,二是借钱的用途,三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过法律红线没有。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是到底钱借到手没有,准绳是用途合不合法,不会完全仅凭一张没有落名的借条。

李微敖晒出「张继科500万借款」欠条引热议,没有出借人姓名的借条有效吗。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4月2日,李微敖晒出“张继科500万借款”的欠条,引发关注。根据显示内容计算,若逾期未归还本金,每个月利息将近10万元,一年利息将近120万元,年息将近24%,银行人员称此利率是银行商贷的近4倍。有网友表示,该借贷合同上没有被借款人的名字。对此,律师介绍,即使没有出借人,一般持有借条的被认定为权利人,但需要向法院提供打款凭证来证明本人为出借人。月利息近10万,张继科500万借款合同“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