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去曼谷芭提雅旅游,被强制自费,该怎么处理?
用一个旅行社从业人员的身份“现身说法”,说说旅游维权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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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自费还有存在吗?
无可否认,在新《旅游法》实施以后,纵使在法律条文上已经对旅行团的自费和购物项目做了非常明确的、白纸黑字的规范,但一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甚至是违反《旅游法》的情况还是存在的。
对于自费和购物项目的说明,《旅游法》上有一个前提条件:在双方自愿且不影响原有行程的基础上。因此,自费项目在游客自愿的情况下,是可以存在的。而如果这个项目并非游客自愿,就是“强制购物/加点”,属于触犯《旅游法》。
如果你报名的是正规旅行社,行程中又出现了“强制”行为的话,那就可以走维权流程了。当然,如果选择了一些不正规的旅行社、报名的是不合理低价团,那在“享受超低价团费”的同时,只能抱着“吃得咸鱼抵得渴”的心态了。因为那些挂台的旅行社,出事很容易就跑路了,你是找都无法找到它,更谈不上维权了。
旅游维权之路该怎么走?如果是在芭堤雅遇上强制自费,且报名的是正规旅行社,那就可以走上旅游维权之路了。不过由于身在外地,出外旅游都是寻开心而不是寻晦气的,因此旅游大咖云吞妈妈建议可以按照步骤进行。最好的结果,当然是在当地就解决问题,得到你想要的结果。
所以,我建议的维权步骤如下:
1. 当地和带团领队、地接导游协商;很多人会觉得这个不是好的解决方法。的确,它不是最有效解决途径,但绝对是最便捷的。如果你本来报名的行程不是不合理低价团,譬如行程中以及旅行社的产品宣传中,都明确写着“无购物、无自费”的,那么很有可能是团队司陪人员希望赚点小外块。
这时,我觉得就分2种情况处理:
如果是你觉得感兴趣的项目,其它团队游客也参加,那参加无妨,毕竟司陪人员靠服务取得回报也是一件辛苦活儿;
如果你不感兴趣、不想参加,可以明确跟司陪人员提出,并且暗示你跟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条款,报名的是纯玩、无自费行程,一般正规旅行社的司陪在这种情况下不会作任何强迫,因为惩罚的代价更大。
这里也顺便提个醒,现在不少旅行团产品是打插边球的,行程里标注的是“纯玩、日间无自费”,多了“日间”那就相差甚远了。
2. 和团队司陪人员协商无果,联系组团社;如果是第一步协商无果,那就当然得找组团社了;虽然组团社不在当地,但万一这是地接社私下的行为,组团社对于地接社是有督促义务和敦促威力的。
这里可能就要科普一下,何谓“组团社”和“地接社”。组团社,指的就是在你的城市内,你报名的那家旅行社;地接社,则是承接接待任务的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说白了,关系就是:你是组团社的老板,组团社是地接社的老板。
在旅游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强迫消费的行为,可以联系你报名的旅行社,让它来解决问题,因为在出发以前,你的合同也是和那个旅行社签订的。通常正规的国旅、中旅、青旅等旅行社,都有专门的服务热线,解决投诉纠纷的。
现在OTA盛行,不少人是在网上通过X程等各种平台去预订旅行团的。虽然网络平台不是组团社,但是也有义务去为游客维权。所以,直接联系网络平台。
3. 和组团社沟通无果,找相关机构;由于我长期在旅行社工作,因此也遇到过不少旅游维权案例,这些旅游者找的机构,可谓五花八门。有些是投诉到消费者委员会、有的会投诉到文旅局或旅行社协会、更多的则会是通过媒体的报料热线,用爆料人的身份来提出诉求。
其实,并没有说哪个方法最有效,只要不是不合理的诉求、且是正规的大旅行社,一般解决态度都是积极的。这些各种机构,无论是旅游监管部门、还是媒体、消费者委员会,其实都同样是以一个公正者或见证人的身份,参与到纠纷调解当中,所以他们对于旅行社并没有法律上的审判处罚效力的。
如果真的要走到这一步,我有2点建议:
首先,要保留好所有证据,例如旅行社关于该团“纯玩、无自费”的宣传,行程合同,还有团队上一些司陪强迫自费(如果有)的证据,以及同团游客的签名等;
其次,如果你真的不知道找什么机构,那就谨记12301这个旅游服务热线。
4. 机构维权无果,提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自费项目要走到这一步的,那真是非常少,所以也不作进一步解释了,万一在这个情况下,也有律师给出更专业的指导了。
写在最后的肺腑之言《旅游法》规定,当出现强制自费情况时,游客可以在行程结束30天内要求旅行社退款的。所以千万不要耽误了这个时间。但话说到底,旅行团最为人诟病的就是强制购物和自费问题,但“羊毛出在羊身上”,要不是真的参加不合理低价团,其实旅游团产品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
因此真心建议,选择合资格的旅行社,选择纯玩团!
现在跟团去曼谷芭提雅还会强制自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