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什么区别(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
很多人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会让签订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这两份协议都是做什么的有什么区别劳动者必须签订吗
01
这两份协议都是做什么的
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服务的书面协议。
02
这两份协议有什么不同
性质不同
保密义务是随劳动合同产生,无论在职还是离职均需保守用人单位的秘密。属于法定义务。
竞业限制是双方约定产生,若没有约定就没有限制。属于约定义务。
形式不同
保密协议可以单独拟定,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或合作合同的附款。
竞业限制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不得单独拟定,要作为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的附款。
时限不同
保密期是无限长的,直到这个秘密不存在(已公开)结束。
竞业限制最长2年(从离职之日起计算)。
约定不同
保密协议规定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机密,侧重的是不能“说”;
竞业限制协议主要约定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担责不同
保密协议可以是无条件的,不支付保密费;也可以约定支付保密费,约定支付保密费一方未支付时,保密义务人也不能因此违反保密协议泄漏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要求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生效条件不同
竞业限制协议是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生效条件的,否则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
保密协议的生效并不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前提条件,保密协议一般自双方意思表达成一致,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03
两个协议是不是都需要签
这两个协议都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对于员工来说,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但签订之后一定要认真遵守,否则将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的保密义务,员工不能拒绝,而竞业限制协议在劳动合同签订、续签或者离职时可以与企业进行协商签订,企业不得强行要求。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优秀作者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仅提供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与我们取得联系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内容。本文内容由快快网络小信创作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