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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狂扇学生耳光,停职停课,反过来谁来保护教师呢?

问:教师狂扇学生耳光,停职停课,反过来谁来保护教师呢?

谢谢邀请。

“教师狂扇学生耳光,停职停课,反过来谁来保护教师呢”?作为一名教师中的践行者,亲身目睹的体验者,深受启发的“旁观者”。我对你说的这个话题说说自己的看法。

一,“教师狂扇学生耳光,被停职停课”。我觉得这个教师的“教师行为”就是“停职停课”的对应点,本身的教育方法严重失误,本该有的“教师方法”不对,简单粗暴的任性惩戒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安全隐患。大家想一想,“狂暴之心”带来的后者防备无法估计,为什么会被“停职停课”呢?很明显的说明制度不允许,教师“违章操作”。

因此,作为教师必须要遵循“教师规则”,遵守纪律要求,遵守管理制度,依照教师的职业需求履行职责。换句话说,教师的言行举止要在法律法规范围之内“行驶权力”,越轨或越界的教师行为,必须面对的是管理制度的“条款式”对应处理。

二,“谁来保护教师”?我认为教师的保护者首先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公民合法权益法”,“教育法”,“教师法”以及一些相关的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与法治社会人践行标准来维护教师,保证教师安全运行。

其次是教师自己做好自己,教师只有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国家的“教师岗位职责”,法律法规下的工作要求,“教师工作条例”要求,言之有理与行之有效的“教师行为”,尊重自己的行为与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文明礼貌与待人处事方式正确,自然而然教师自己保护好自己。

如果一个教师自以为是,见利忘义;言行不一,违法违纪:工作失职,方法粗暴:对抗制度,一意孤行等等。试问,这样的教师让谁来保护呢?做对了就有人、有制度来保护,做错了就是接受相对应的处理或惩罚。概念不清,职责不明,谁也不能保证你的安全。

优秀作者:最小的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