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书记员使用的是什么编制,有发展前途或者晋升空间吗?
你好,现在法院的书记员绝大部分都是聘用制职工,没有编制,发展前途和晋升空间几乎为零,建议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法官助理,或者去律所等单位工作。
首先,介绍一下书记员的有关情况。目前,法院中的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个大类,书记员属于其中的审判辅助人员,负责案件记录等辅助性事务。
目前,书记员的编制情况分为三种:
1、是行政编制的公务员。这种目前很少见了,现存的主要是老干部,没有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转任不了法官助理。
2、是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部分地区曾经招录过事业编制的书记员,存在的数量并不多。
3、是没有编制的聘用制职工。这是目前最主流的用工形式,新招录的书记员几乎全部都是聘用制了。
所谓的聘用制,是指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工,是没有编制的编外工作人员,既不属于公务员、也不属于事业编,现在一般采用省级统一招聘、实行等级管理。
1、有些地区的书记员直接跟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法院的职工。这类书记员的待遇要低于事业编,相对还过得去,例如江苏有些地方全年到手有6、7万左右。
2、有些地区的书记员则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与法院没有直接联系。这类书记员的待遇会更低一些,养家糊口都有困难,对书记员也不公平,中央并不鼓励,但仍有不少地区依旧采用这种模式。
然后,介绍一下聘用制书记员的发展前途、晋升空间。在法院,发展前途、晋升空间最好的自然是法官(员额法官),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最高,院领导、中层干部(庭长)等等几乎都是从法官之中进行提拔。
其次,是行政编制的公务员(法官助理、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等等),有相应的职务序列、职级,福利待遇、发展前途、晋升空间都不差。
再次,是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在法院的话语权很弱,也没有什么发展前途和晋升空间,但毕竟是国家干部,福利待遇不会差。
然后,才轮到聘用制的职工(书记员等等),没有任何的编制,在法院没有任何的话语权,发展前途和晋升空间几乎为零。
对于聘用制书记员而言,福利待遇与公务员、事业编都相去甚远,只能熬资历、晋升书记员等级。
现在,书记员等级从高到低分别是:一级高级书记员、二级高级书记员、三级高级书记员、四级高级书记员;一级书记员、二级书记员、三级书记员、四级书记员。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书记员等级也能逐渐提升,福利待遇也有小幅度上升。
但是,聘用制书记员终归不是一个长久的工作,建议还是将这个岗位当作一个跳板,一边工作,一边思索下一步发展路线:
第一种,自然是参加法考以及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能够成为法官助理最好,取得事业编制拿到铁饭碗也不错;
第二种,自然是积累人脉和工作经验,跳槽去律所等单位工作,工资待遇能够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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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作者:四分之三的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