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在看守所4个半月后才被判半年、缓刑一年、矫正期一年,这4个半月属于矫正期吗?为什么?
4个半月羁押折抵缓刑考验期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不知此人属于哪种情况拘留?
公交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在拘留后的3日内,报检察院批捕,特殊殊情况可延长1~4日,也就是7日内报批逮捕,流窜作案,多起作案,结伙作案最长30日内报批逮捕。
该案不知什么原因,在看守所羁押这么长时间?
检察院审查的时间也就在7日内,作出逮捕,不逮捕的决定。不逮捕的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过了37天需要继续侦查,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逮捕后,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此人在看守所关押超过37天后继续被关押,检察院是有责任审查而没有审查。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可取保侯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院判决了,判6个月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1年。在看守所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虽然判了刑但没进监狱服刑,缓刑1年是考验期,已在看守所羁押4个半月,这4个半月我认为应计算在缓刑1年之内,考验期还有7个半月,要遵守缓刑的4项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的会客规定,不得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缓刑考验期也是矫正期。矫正什么?改恶从善,改掉犯罪恶习,重新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如果没有新罪或者漏罪,没有违反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没有违反法院的禁止令的,缓刑考验7个半月期满,原判的6个月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但在缓刑考验期的7个半个月之内,如有新罪,漏罪,违反缓刑规定,违反法院严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1年,执行原判刑罚6个月,已在看守所羁押4个半月,再羁押1个半月。
优秀作者:城南以南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