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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问:偷税漏税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工作中遇到过,15天,期间他家人里把钱交上了,7天后出来了。

罚款:对于偷税漏税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税款的一定比例处以罚款,罚款数额一般是欠税金额的一倍以上,但不超过五倍。

暂扣或者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可以暂扣或者没收偷税漏税所得或者非法所得。

行政拘留:根据情节轻重,税务机关可以对违法者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拘留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

刑事处罚:对于涉嫌犯罪的偷税漏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法者可能面临拘役、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

此外,税务机关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如暂停营业、吊销营业执照等,以限制违法者的经济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Q: 税务机关调取企业账簿进行检查的,应当什么时候归还? A: 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八条规定,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

优秀作者:刚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