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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撞死行人是否无责?

问:高速撞死行人是否无责?

无过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高速公路通行规则,时速限制。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饺接式客车,全挂拖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虽然法律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但不能保证行人不进入高速公路。

有的年岁大没文化的老人或者智力残疾人误入高速公路,某些农民为上自家庄稼地图方便,从封闭的栏杆攀爬跳入高速公路,从行驶的车辆随意下人方便,取物,等等,都可能发生。

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最低时速不得低于70公里,限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做为机动车驾驶人,不能以为高速公路不得进人,就放松警惕,疏于观察,意想不到偶尔会遇到行人。

有行人顺路行走,或者横过公路,只要机动车驾驶人精神集中,眼睛不溜号,还是会远远的看见一个活动的人影。

采取缓慢减速措施,不能认为法律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人进入高速公路撞死我没责任。

还是在开启车尾警示闪光灯,前后注意来车,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对行人以人为本,尽可能合理避让,尽最大可能不往行人身上撞去。

但为了避让行人,既不能急刹车,又不能猛打方向盘,防止为避让行人而自驾车车毁人亡。

这样虽然未撞上行人,拿车上几人的生命换1人的生命,车上几人的生命来换违章1人的生命,不公平。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撞死1个行人,谁的责任?

按理说是行人严重违章。而机动车驾驶人无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优秀作者:无双蛋糕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