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约定违法怎么赔偿(试用期约定违法的后果)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额招聘劳动者时,双方约定的考察期。既是员工对公司的考察,也是公司对员工的考察。
而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有关试用期的约定,经常会与相关法律规定冲突,出现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况。本文总结7种违法约定情形:
1、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2、试用期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3、试用期随意辞退!4、试用期单独签合同!5、多次约定试用期、延长试用期!6、试用期随意约定薪资!7、试用期内辞退员工要求赔偿培训费!1、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用工同时就建立了。而劳动关系一经建立,按照劳动合同法上述规定,就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限是一个月之内。
所以劳动者注意两点:
一是如果用人单位告知:必须过完试用期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那就是违法约定;二是如果入职后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双倍工资赔偿。2、试用期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这种情况实践中可以说非常常见!
社保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既是合法权利,也是应尽义务。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需注意两种常见违法约定情形:
(用人单位)提出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或者转正后“补缴”;同“劳动合同”一样,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就要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
也就是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管是试用期还是转正,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3、试用期随意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在大家一般认知中,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无需理由与对方解除劳动关系,这是不对的——
除了试用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需要注意: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任意解除劳动关系,只需提前三日(转正后才是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则须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解除劳动合同;而实践中,用人单位试用期满后,直接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也很多见。对此劳动者需要注意:如果用人单位主张你不符合录用条件,那前提是招聘事项或者签订劳动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录用条件说明。
——即先有考核标准,然后说明不符合录用的原因。如果没有,那么用人单位即便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公堂之上法律也不会支持。
4、试用期单独签合同!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只有在正式劳动合同中才可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就是“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期限的组成部分。——因此不存在单独试用期合同一说!!!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表明转正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那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5、多次约定试用期、延长试用期!
关于试用期期限需要注意:
试用期期限有明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可随意延长;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所以,用人单位多次约定、随意延长试用期的行为,从法律上是无效的。
6、试用期随意约定薪资!
关于试用期的薪资标准,法律也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是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二是不能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的80%;7、试用期内辞退员工要求赔偿培训费!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对新入职的劳动者会进行员工培训,那么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赔偿这部分的培训费用呢
答案是不需要!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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