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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清水河》里卖大烟的宋老三,为什么不成全大莲与六哥哥?

问:《探清水河》里卖大烟的宋老三,为什么不成全大莲与六哥哥?

《探清水河》里卖大烟的宋老三,为什么不成全大莲与六哥哥?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原因如下:

第一,清代女孩子发生婚前性行为,法律上是非常严重的事情。

清代虽然是满族人统治,但汉化非常严重,完全接受了宋明的礼教,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清代对于通奸,不但民间深恶痛绝,法律上也是重判。

如果是婚内通奸,法律判刑极重,而且鼓励当场杀死奸夫淫妇!

《大清律例·刑律·人命》规定:

凡妻妾与人奸通,而[本夫]于奸所亲获奸妇奸夫,登时杀死者,勿论;若止杀死奸夫者,奸夫以(和奸)律断罪,當官嫁卖身价內官。其妻妾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凌迟处死;奸夫处斩(监侯)。若奸夫自杀者,夫者奸妇虽不知情绞(监侯)。

看到了吗?

如果老婆偷人,被老公捉奸在床,可以直接杀死,不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潘金莲这种通奸又杀死亲夫,淫妇判处最严厉的凌迟处死,也就是民间说的杀千刀。奸夫也要斩首!

即便不是婚内通奸,而是大莲与六哥哥这种两情相悦的合奸,判决也很重。

《大清律例·刑律》明确规定: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刁奸者(无夫有夫))杖一百。

也就是说,大莲与六哥哥被宋老三送到官府去,都要打80大板。

《探清水河》里卖大烟的宋老三,为什么不成全大莲与六哥哥?

大家不要小瞧这80大板,如果不花重金去行贿,绝对能够将你打死或者打残。

对于妇女来说,打板子必须公开行刑。也就是在众人围观下,脱下裤子打屁股,臀部会被一大堆陌生男人看到。

对于清代的女孩,尤其是未婚女孩来说,这比杀了她还严重,之后基本只有自尽这一条路了。

《探清水河》里卖大烟的宋老三,为什么不成全大莲与六哥哥?

第二,清代女孩子发生婚前性行为,在民间来说也非常严重。

且不谈大莲与六哥哥发生了性关系,就算只是私定终身连手都没握过,在当时也是大事。

那个时候强调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七岁不同席,也就是小学一二年级就要男女分隔开,不能互相接触了。

大莲想要结婚,必须是宋老三夫妻来选择女婿,必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压根不存在自由恋爱一说。

当年的自由恋爱,同淫荡无耻没什么大的区别,会被社会上取笑的。

自由恋爱尚且不行,更别说两人偷偷摸摸发生了关系。

所以歌词说:

无廉耻这个丫头喂,败坏我门庭啊

今日里一定要将你打啊

皮鞭子沾凉水,定打不容情!

实际上,宋老三给女儿一把菜刀、一根绳子、一把剪子叫她自尽,最后大莲被逼无奈,一狠心就跳了门口的清水河(清水河就是从颐和园出来的长河)。

现在看起来,这似乎太过分,但在以前也不算什么。

宋老三完全可以将女儿浸猪笼,亲手将她处死。

《探清水河》里卖大烟的宋老三,为什么不成全大莲与六哥哥?

第三,宋老三夫妻也不是什么好人。

蓝靛厂火器营儿 有一个宋老三

提起那宋老三 两口子卖大烟

思想起二爹娘 爱抽鸦片烟呐

耽误了小奴我婚姻事啊

宋老三一家住在火器营,应该就是旗人了。众所周知,旗人是不允许公开吸食鸦片的。但宋老三自己吸鸦片,还卖大烟。

这贩卖大烟的生意,在当年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的,一定要同三教九流,上到官府,下到地痞流氓搞好关系。

这说明,宋老三绝非善类,恐怕也是街上的一霸,才做得了这种生意。

这种人是最要面子,遇到女儿偷男人这种事,自然是怒不可遏,不惜逼女儿去死。

退一步说,宋老三也看不上六哥哥这种青年农民,他们可是旗人,身份不一样,做鸦片烟生意肯定是家境还不错。六哥哥这种只有长相英俊,身上一文不名,还去偷别人家姑娘的小伙,宋老三肯定看不上的。如果六哥哥能够配得上大莲,就会找人上门提亲了,也不用偷偷摸摸。

以宋老三这种恶霸的性格,这个女儿就算亲手打死了,也不能便宜这种臭小子。

《探清水河》里卖大烟的宋老三,为什么不成全大莲与六哥哥?

话说回来,大莲与六哥哥虽然两情相悦,但私下通奸当然是不可取的。我们人都生活在自己的环境中,至少要符合当时社会的基本道德观念,不能太过分。最低程度两人恋爱是一回事,至少不能发生性关系啊,这肯定是社会不能容忍的,也是犯法的。

其实,也不要说古代。

就算今天如果诸位有个十五六岁的漂亮女儿,偷偷摸摸和一个臭小子发生了关系,估计做爸妈的也会把嘴气歪。

《探清水河》里卖大烟的宋老三,为什么不成全大莲与六哥哥?

最后推荐大家听听这首《探清水河》的小曲,唱得挺不错。

优秀作者:六一派喵半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