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24个自然大小调的说法是错误的?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从乐理知识中调式的概念说起。
所谓的“调式”,指的是一般不少于3个、不多于7个音高不同的音,以某个音(调式主音)为中心,并按照一定的音程关系及音级之间的稳定与不稳定关系,建立起来的乐音体系。其中:以唱名1为调式主音,从1音起,各音级之间依次按照“全(音)全半(音)全全全半”的音程关系,建立起来的乐音体系称为大调式,简称大调。
以唱名6(la,下同)为调式主音,从6音起,各音级之间依次按照“全半全全半全全”的音程关系,建立起来的乐音体系称为小调式,简称小调。
在大、小调式体系中,按照调式音阶各音级之间音程关系的不同,又分为自然、旋律与和声大、小调式。
此外,还有我国民族音乐中所特有的五(六)声调式。
所谓的自然大小调,指的是全部由基本(非变化,下同)音级构成的大小调式。譬如全部由基本音级构成的自然大调(也叫C大调),以及a小调。
之所以说24个大小调的说法是错误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定义首先,这种说法明显违背了自然大小调式的定义。
在所有24个大小调之中,只有唯一的一对自然大小调——全部由基本音级构成的自然大调(也叫C大调)与a自然小调。
除此之外的22个大小调之中,至少含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由升降号改变了音高的变化音级,明显违背自然大小调全部由基本音级构成的定义。
调号其次,从24个大小调的调号中,可以明显的看出,只有C大调与a小调的调号中没有任何升降号!
由1~7个升号构成的分别是G、D、A、E、B、#F、#C大调,以及其关系调e、b、#f、#c、#g、#d、#a小调;
由1~7个降号构成的分别是F、bB、bE、bA、bD、bG、bC大调,以及与其对应的关系调d、g、c、f、bb、bc、ba小调。
其中,#C(包括其对应的#a小调,下同)与bD大调,#F与bG大调、bC与B大调,分别是音名不同而实际音高完全相同的等音调。
因此,去掉3组等音调中的3个等音调后,由1~7个升降号构成的14个大调中还剩11个,即#C、D、bE、E、F、#F、G、bA、A、bB、B大调。
加上由不带任何升降号的基本音级构成的自然(C)大调,调式主音音高位置不同的大调,正好是12个。
与其分别对应的小调,同样也是12个。
在24个大小调之中,除C大调与a小调的调号中不带任何升降号之外,其余22个大小调的调号中,至少带有一个及一个以上的升降号。
弹奏第三,在钢琴等键盘乐器的键盘中演奏这些24个大小调音阶时,除了C大调与a小调音阶全部使用白键弹奏之外,其余的22个大小调音阶中,都必须使用至少一个及以上的黑键才能弹奏出来。
而黑键,意味着是某一琴键弹奏出来的音高,经过升高或者降低半音而得到的。
只要升高或者降低一个半音,就不符合全部由基本音级构成的定义,而不可能是自然大小调。
譬如弹奏F(G)大调音阶时,要使用把B(F)降(升高)低了半音的黑键bB(#F)来弹奏,这与全部由白键弹奏的C大调与a小调音阶根本不同?
这就是为什么说24个自然大小调的说法是错误的的原因!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2个自然大小调与22个大小调。
优秀作者:千枝万叶74080886(提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