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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到80岁甚至死后才能取出来合理吗?

问:理财到80岁甚至死后才能取出来合理吗?

不合理,但也没什么可追责的。

所有的保险产品都需要根据《保险法》来设计,并且需要向保监会备案,并且从开发到上市发售都需要经过层层审核,经过一系列过滤,最起码来讲,保险产品是合法的。合法的,你怎么追责?凭什么追责?

换句话说,这类商业保险明摆着就是当,按老百姓俗话讲就是坑钱的,但它合法,你可以不买,但你没法因为它很黑你就追责。

因为这类商业保险根本就不是给普通老百姓预备的。谁让你当初不弄清合同条款就买了呢?

就好像门店里的奢侈品,一块百达手表1500万,它的消费人群根本就不面向普通工薪阶层。你把房子、车都卖了,买了这块表,回头你嫌人家卖得贵,那就是你不占理了。

你知道这类商业保险的设计初衷是干什么的吗?

这类商业保险的性质属于大宗交易的“附赠品”,简单说,其性质是一种回扣。

比如,张三给保险公司拉来500单生意,保险公司回赠张三这样一个保险产品。这个产品不需要张三额外花钱去买,是用提成的额外孳息来支付。

因为保险公司对于张三这样能拉来大宗交易的业务员是有一个限制的,简单说就是扣张三一部分工资不给,存于指定账户。但是,该账户的利率要远远高于正常储蓄,所以是有额外孳息的。拿额外孳息来支付,张三也没吃亏。而张三最终能不能拿到收益,看运气。这样的话,保险公司既给了张三回扣,但也没吃亏。

所以说,这类商业保险的对象根本就不是普通顾客。普通顾客买了,过错其实都在业务员,是被业务员骗了。

要买保险,必须提前留个退路。合同不能只与保险公司签,还要与业务员尤其是与业务经理签一份保障不吃亏的保证书,并固定证据。换句话说,就是“保证保险情况正常的保险”。

那么,当你发现你买的保险不是你想的那么回事,这时候你就可以拿上保证书和证据去起诉业务员、业务经理。你的损失,要由他们来承担。

而凡是不敢签这个保证书的,他卖的保险你就坚决不能买。

很多人吃亏,其实都是自找的。

他明知道自己看不明白那些条款,又碍于面子,也没签保证书,懵懵懂懂就买了,赖谁?

近期有新闻报道,某某某在某银行存钱,不小心买成保险,要到80岁,甚至死后才能取出来,还有的需要50年后可,这种保险条约明显不合理,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蔑视。试问,如果事先知道这个条约,我想是个人应该也不会购买吧?同样的,我们有没有必要对有类似合约的机构大力惩处,同时对出售这种保险或者理财的银行相关负责人追责呢?

优秀作者:纯钧RH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