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恋情的存在是否合理?
这个问题属于需要澄清一下的问题!所谓婚外恋情存在是否合理?答案就是不合理,也是违法行为,也属于违反社道德的行为。
婚外不应当存在恋情,恋情就是爱恋之情,就是有配偶的人,与别的异性恋爱,这样的行为违背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的义务,属于侵犯别人配偶权的违反行为,容易导致婚姻破裂,殃及子女老人等无辜的人们,是自私平庸无能的表现。
但是婚外性生活现象一直存在,存在就有合理成分。历史至今婚外性生活现象一直存在!婚外性行为不等于婚外恋情!婚外性行为的男女之间只有性欲,没有恋情,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年龄,姓名等信息,比如现在一些人婚姻不幸福不协调,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性欲,在网上互相聊天吸引,搞一夜情行为,一些贫困男女不愿意通过劳动赚钱养家糊口度日,搞性交易,实际的就是屡禁不止的卖淫嫖娼行为,这些行为虽然有合理存在问题因素,但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有人认为,存在就是合理的,既然婚外恋现象到外都有,而且有增无减,那么,就证明它是客观需要,有存在的必然性。另一些人认为,由于存在着爱情与婚姻的分离性,死亡婚姻离异的坚难曲折性,难以调适的夫妻感情的游离性与外在性,异性交往围的狭隘性与封闭性等因素, 婚外恋情难于消失,关键要引导得法。有人认为,男女交往可以分为四个档次:异性朋友、婚外情怀、婚外恋情及 “ 第三者,”。可以提倡交结异性朋友,珍惜婚外情怀,慎重对待婚外恋情,提倡进步发展和自愿无伤害的道德原则,努力做到男女交往不伤害公众的情绪,不伤害他人的家庭,不伤害身心健康,不伤害隐私权,不应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调查表明,与 “ 第三者,”,最后成婚的比例仅17% ,而真正幸福的只不过5% 。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社会交往的增多,人们对精神需求增大了,男女之间交往的扩大势在必行,把握好男女交往的 “ 度,”。充分发挥异性朋友和婚外情怀的正面效应,提倡男女交往中宽松和宽容,看来是未来社会发展中人际关系的一个新课题。 综合以上你觉得婚外恋情,你怎么看?
优秀作者:吴玉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