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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超过60岁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呢?
问:劳动者超过60岁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呢?
劳动者年满60周岁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属于法定情形的劳动关系解除,单位不存在任何过错,自然不存在补偿。但事情也没那么简单,不是到了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就可以一脚将员工踢走,不受任何限制。
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劳动者年满60周岁已享受退休金待遇的,如果年满60周岁但社保没有缴满15年,无法享受退休金待遇,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不可以立即让劳动者走人。根据相关规定,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无法享受退休金的劳动者,单位不得随便辞退。在劳动者能胜任工作且有意愿继续工作的前提下,单位必须优先录用到达退休年龄但无法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
这种情况单位可以跟退休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虽然不是劳动关系但仍然存在劳务关系。这个规定主要是基于劳动者已到达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金待遇,年龄大了找新工作很难,原单位熟练工作尚能胜任的情况下,单位继续留用彰人性化管理,达到互利共赢的目标,让社会更和谐。
优秀作者:现实生活与爱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