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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问: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蒲松龄的《野狗》全篇仅229个字,篇幅虽短,读来却令人脊背发凉,被人称之为《聊斋志异》里面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故事不长,却细思极恐。

故事的开头,蒲松龄仅用八个字交代了背景: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于七之乱,交代的是清朝顺治年间,山东半岛地区爆发了一场长达15年之久的农民起义。

由于起义军的首领名叫于七,所以这场起义被称为于七之乱。

当时蒲松龄为避文字狱的风险,只在“于七之乱”后面加了“杀人如麻”,让人看不出到底是谁杀人如麻。

而在另一篇故事《公孙九娘》里,蒲老先生则明白的写到当时的惨状: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所以,“杀人如麻”的,正是处于武力值巅峰的清兵。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当时清军面对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军,他们采取了高效率的暴力屠杀。同时,他们在山东大兴连坐族诛,凡是跟起义军有一丁点儿关系的人,直接就地处决。

一时之间,很多村镇、甚至城市,都是碧血满地。可谓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正因为清军的大肆屠杀,老百姓们无处藏身,所以才引出了这篇《野狗》的故事。

而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作李化龙的普通村民。

李化龙为了躲避清兵的屠杀,他跑到了山里。到了深夜,他才敢从山里走出来。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一天夜里,李化龙刚从山里准备出来,恰好碰到清兵夜间进发,为躲避杀身之祸,无处藏身的李化龙急中生智,他立即倒地,僵卧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人。

夜巡的清兵并没有从堆积如山的尸体中发现李化龙,很快他们便走远了。但李化龙还是不敢起来,继续躺在死人堆,一动不动。

忽然,李化龙听到身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他悄悄睁开眼一看,发现那些缺了脑袋、断了胳膊的尸体竟然都站了起来。

它们密密麻麻,站成一排排,就像一片小树林一样。

只听其中一具尸体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其它的尸体也乱作一团,哆哆嗦嗦地喊叫道:“怎么办?怎么办……”

紧接着,嘈杂的声音又迅速消失,所有的尸体又扑哧扑哧地倒下,恢复了之前的死寂无声。

李化龙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他按捺着狂跳的胸口,战战兢兢地准备爬起来。

李化龙刚抬起头来,就看见了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从不远处奔了过来。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这怪物,正是尸体口中的“野狗子”。

野狗子一开始并没有发现李化龙,它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堆积的尸体上。

野狗子走近后,它挨个扒弄这些尸首,然后伏下身、吸食人脑,大快朵颐。

李化龙害怕自己被野狗子吃掉,便使劲将自己的脑袋往尸体底下拱,想要藏身于尸体之下。

很快,野狗子就来到了李化龙的身边,它拨弄着李化龙的肩膀,想要吃他的头。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李化龙死死地用力趴在地上,野狗子拨弄了好几次,都没能将李化龙弄出来,于是它就推开覆盖在李化龙头上的尸体,使他的头露了出来。

死亡来临之际,李化龙紧张到窒息。出于求生本能,他在地上摸到了一块碗口大的石头,紧紧握在手中。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野狗子俯下头要啃食李化龙的时候,李化龙突然直起上半身,挥起手中的石块,对准怪物的头打了它个措手不及。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石头打中了野狗子的嘴,它发出了一声惨叫,声音听起来就像猫头鹰的叫声。

野狗的嘴巴负受后,它撒腿就跑开了,血吐了一地。

李化龙壮起胆子站起来,他查看着满地的血迹,突然发现了野狗被打落的两颗獠牙。

李化龙捡起狗牙,细细观察,只见这两颗獠牙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有余。

他将狗牙拿回去给乡人们看,但所有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身上的东西。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篇幅不长,但细思极恐。

或许有人要说,不就是个荒诞的诡异故事嘛!这算哪门子惊悚骇人?

写故事的人,从来都不单单只讲故事本身。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蒲松龄的老家,正是于七之乱的活动之地。而于七之乱发生的时候,蒲松龄也就八九岁。

清兵杀人、四处鬼火,这不仅是蒲松龄的童年噩梦,更是那个时代,无数人心中无法抹平的创伤。

蒲松龄40岁时,他终于完成了这部集结了491篇短篇小说的《聊斋志异》。故事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多数作品都是谈狐说鬼,同时又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暗讽和批判。

《野狗》其实是《聊斋志异》中很特殊的一个故事,它的特殊和恐怖就在于故事的真实性。

“于七之乱”是真正的历史事件,是真正给社会和百姓(包括蒲松龄本人)带来过恐怖经历的现实悲剧。

为何说《野狗》恐怖?

《野狗》的恐怖之处,不在于“于七之乱”本身,而在于叛乱失败后,清廷对于七叛乱地区的无差别报复,也就是连坐株族。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在当时,只要是生活在于七叛乱地区范围内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被视为叛党,一个活口都不能留。

青天白日,人心惶惶。这也是故事的开头,主人公李化龙为何要走夜路的原因。

李化龙代表的,正是当时所有的无辜百姓。他们为了躲避官兵的屠杀,有家不敢回,无奈地躲进了深山老林。

那么,躲起来就能平安无事了吗?

很显然不能。他们随时都会遇到清兵,结局也摆在眼前,要么被杀,要么像李化龙那样佯装死尸躲过一阵子。

《野狗》的恐怖,其实就是那个时代的黑暗恐怖。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野狗子”指的是什么?

活着的人难以生存,死了就安生了吗?

俗话说:“一死百了”。然而,生活在明清易代的动荡岁月中的普通百姓,连死了都不能逃避封建朝廷的敲骨吸髓。

就好比故事里那些死去的人,他们的尸体会遭到野狗子的吞噬。

在故事里,还有个细节:野狗被李化龙击中嘴部后,它发出了猫头鹰一般的惨叫。

在民间,猫头鹰素来被视作不祥之鸟。而野狗和猫头鹰有着同样的共性,代表着不祥和噩运。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说到“吃人”,笔者不由得想起了鲁迅先生写在《狂人日记》里的一段话: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上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不论是“人吃人”,还是“狗吃人”,这种精神上的压迫,不仅活着的人活不下去,就连死人也死不安生!

“野狗”带着玉石俱焚的杀戮、生死难安的恐吓,游走在水深火热的老百姓中间,它代表的就是杀人如麻的叛党和官兵。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正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无论是于七叛乱,还是清廷出兵围剿,无论谁胜谁负,倒霉的都是同一批人。

清兵杀人盈野,恐怖!

僵尸林立复活,更恐怖!

野狗子吸人脑髓,恐怖到了极限。

而真正的恐怖,则是本故事源自真实事件,没有巧合。

饱受苦难的蒲松龄老先生,迫于时代压力,只能编造出一个神秘的“野狗子”,来委婉地表述这段沉痛的历史。

而蒲松龄创作的苦心,都藏在他的《聊斋志异.自序》里:

“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他写下这句话,或许是怕后世人被他笔下的狐媚鬼怪迷花了眼,看不清当时社会各阶层人的一副“众生像”。

老先生应该值得欣慰:后生们读懂了。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恐怖的时代已经远去,留给后人的是浓缩于历史中的伟大作品。篇幅精悍,读来却为之心颤。

本文的结尾,附上蒲松龄老先生的《野狗》原文,愿与君共赏: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优秀作者:小文观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