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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入狂魔闫洪磊被抓获,有人说他和王振华应该被枪毙一千次,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问:杀入狂魔闫洪磊被抓获,有人说他和王振华应该被枪毙一千次,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我觉得这两个人都是罪大恶极、影响极坏,应该可以千刀万剐、五马分尸,可以说他们被枪毙一千次,真的是不为过!
从闫洪磊和王振华他们的所作所为看:
一个连杀两名女子;一个以侵害女童为己乐,满足自己变态的需求。二人所行之事均为社会危害大、民愤大,属于需要加快修侦察、批捕、公诉、审判、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的犯罪行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彰显法制的威严、不杀不足以震慑潜在的那些犯罪分子。
闫洪磊连杀两人,死有余辜,谁能告诉我,两个家庭的悲哀,两个家庭的伤害,如何慰藉?如何补偿?所有的人都大声呼吁:闫洪磊罪该万死,大家怎么看?
王振华作为富豪一代,9岁的孩子怎么下得去手?那么年轻的生命?你再有钱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你去死吧!也许只有死,才能平民愤!
他们枪毙一千次,枪毙一万次,都是应该的!
做为为人类的败类,做为杀人犯,闫洪磊,王振华之流的畜牲,枪毙一千次又有何妨,死不足惜!
有诗曰:
执法严明善且贤,
为民审案严用权。
公私市物皆有度,
政理讼平法治天。
优秀作者:洋葱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