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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户全员死亡后,土地收归村集体还是由继承人继承?
问:农村土地承包户全员死亡后,土地收归村集体还是由继承人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户全员死亡后,土地收归村集体还是由继承人继承?
答:一、农村土地承包户全员死亡,爷死了,崽死了,孙也死,家中无一延存。如五保户本人死了,没有后人,这种情况是不存在有什么继承人的,这种情况,肯定是将土地收归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再由村民小组集体决定,重新承包给本组缺地农户继续承包。
二、当年参与承包责任田的人死了,但他有后人,土地由后人继承使用权。例如,四十年前,爷爷奶奶和儿子儿媳分得四人的地,现在四人全死了,但有一个孙女入赘了女婿在家,现在家中三口人,那么他们就继续这四个人的地的使用权。再如,四十年前仅一个年轻小伙,分得一人的地(有的地方规定是两人的地),但四十后已繁衍成八人,中途也没调到地,那你八个人就只有一个人的地了。当然,如果有地调,可能就调入了。
回答供参考。
在农村,当年的承办户有很多早已全员死亡,可耕地到现在还一直由不是一个承包体内的子女继续耕种。按理说承包体内全员死亡的,耕地应该由村集体收回,处理才对吧?
优秀作者:荷叶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