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才能立墓碑,具体有什么讲究?
在我国的传统习俗中,为己故先人立墓碑是广泛流传于民间丧葬文化的一部分,其目的并非是"树碑立传",因为逝者大多是凡夫俗子,墓碑上也没有镌刻着墓志铭,只不过在其上面刻着先人的名讳、生卒时间,以及后人的名字和立碑时间等。其目的大多是为了便于寻找墓地、上坟祭拜而已。
立墓碑的习俗由来已久,很早以前,人死后只有墓穴没有坟头,为了祭祀便于找到墓穴,古人便采用在墓旁立石头、木板等形式作为标记,在其上面系上纸或帛,写明死者的生卒年月和时辰,古人称之为“铭旌",这便是墓碑的雏形。到汉代时先人们掌握了石雕技艺,可以在石碑上刻出文字及图案,于是真正的石碑就出现了。石碑的好处不言而喻,刻上字之后能经得起风吹雨打日晒,历经数年而不会变样。不过,古人对立碑也是有条件的,什么人可以立,什么人不能立,何时能立等等都有讲究,而不是随心所意,愿意怎样就怎样的,否则会弄巧成拙。满足下列几个条件就可以立碑。
首先逝者年龄要60岁以上。
古语云:"六十甲子一轮回",在先人看来,人不到60岁就没有一生的经历,没经过一个轮回就谈不上为后代造福,因为墓碑是纪录去世之人的生平事迹,对一个人在世时的嘉奖,更是证明这个人为社会做的贡献。不满60岁去世即使立上墓碑,也很难受到后代子孙的香火。
其次,有后辈的去世之人可以立碑。
立碑的目的之一就是方便后辈祭祀扫墓,以寄托对先人的哀思。古人强调去世之人必须要有儿子、孙子才能立碑,女儿是拨出去的水不能算数的。老实说,这是封建礼教制度下男尊女卑的产物,如今己步入了新时代,大家崇尚的是男女平等,女儿对父母的孝敬之心未必逊色于儿子,所以女儿同样有话语权。
第三,逝者的年数要在三年以上,并且期间未曾迁移,可以立碑。
古语云:新坟三年不立碑。一方面破土下葬之后,经过三年的风雨浸蚀,坟墓周边的水土基本定型,这时立碑可以避免因土壤松软导致墓碑倾钭、倒塌的现象发生。倘若出现此种情况,应及时修理扶正才是;另一方面更要保证这三年之内不能对坟墓有任何的迁移,否则就算是过了三年也是不可以立碑的。怕动了"风水",会对后代子孙有不好的影响。这些都是古人留下来的说法。
第四,不能立一个人的墓碑,即不立单坟墓碑。
夫妻二人如果只有一个去世,另一伴还活在世上,即使去世之人已满三年也是不能立碑的。只有双方谢世满三年之后才可以。
事到如今,先人留下来的传统风俗有的已经时过境迁。比如:有些地方可以立单人碑,只不过要把未过世的夫妻方的名字涂成红颜色罢了;再比如战争年代为新中国成立而牺牲的先烈们,有几个活过了60岁!大多是年轻力壮、为国捐躯的英雄,他们同样立碑了!……当然,好的风俗还是需要后人去传承的。
立碑时也有一定的规格要求:例如,碑的朝向要和穴位的山向、棺木的朝向保持一致,不可出现逆向、偏向,墓碑与坟之间的距离在9寸至6尺之间为宜,切勿太近或太远。刻在墓碑上的字迹要工整清晰,最好是庄重的魏碑体、隶书或楷书,不可用草书、行书等。而且要阴刻(凹刻),不能用阳刻(凸刻)。
一般来说,墓碑中间刻写先考xx、先妣xx等字样,字体略大,左侧落款要有立碑后人的名字及身份,如长子xx、长媳xx、次子xx、次媳xx、长孙xx敬立等字样,子女不分男女都要写上,按长幼从右往左依次排列。若是子女中有已经过世之人,去世人的名字一定要加方框。另外,有个传统的规矩,碑文中的主要立碑者一般写亡者的子女姓名,例如孙子辈为祖父、祖母立碑时,就不能越过父辈,通常是以父辈为先,再加上孙辈而立。在一些地方还有这样的风俗,只有上辈人立了碑,下辈人才可以立,否则是不能立碑的。
对于墓碑规格的要求是"低不过腹高不过颈",呈长方体,通常高100公分、宽60公分、厚约8公分左右。这也符合我国古文化的"方正"逻辑,是按着祖师爷鲁班所使用的鲁班尺上的吉徉数字而定的。而并非人们认为的墓碑越高越大越好,最好再能够结合坟墓而定。
立碑的时间一般在每年清明节或阴历十月一前后,这正是民俗中重大的祭祀节日,不仅百无禁忌,也显得比较严肃重视。立碑之后要注意保护,上坟烧纸时要及时清理墓碑上及周边的杂草,发现有钭歪、崩裂现象时要及时修补或更换。
既然立上了墓碑,说明对逝者更加尊重怀念,所以要尽到一个晚辈的责任,该扫墓时扫墓,该祭祀时祭祀,而不是一碑永逸、万事大吉。
优秀作者:春花秋实(提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