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量房,为何询问农民房子建造时间?又该如何回答呢?
大家知道,去年农村的房屋确权工作已经结束,想必大家已经拿到那个红本本,但是还有一部分地区的房屋,当初确权的时候没有考虑到或遗漏掉,还有的地区因为城市扩建,也要征收一部分土地,这些人员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在可能需要拆迁的村庄里,进行房屋面积的测量,这些人员测量后,会有意无意的询问一声房子大概什么时间建造的?对于朴实的农民来说,可能猛的一头雾水,咋了,难不成房屋的建造时间与房屋测量有关,还别说,确实与房屋有关,而且涉及农民个人的利益。
七八十年代出生的农民都知道,那时农民建造一所房子不容易,当年砖瓦房是万元户的专利,贫农耗尽两代人的努力也就能建造一所土坯茅草屋,由于经济贫困,只要农民能够建得起随意建,国家一直努力发展工业,对农村建房没有什么具体的文件要求,所以宅基地与耕地也没有具体划分界限,以致耕地、自留田、责任田都有盖房子的现象。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建房问题逐渐提到议程,1982 年,国家出台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已作废),第四条明确规定:“不得有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及承包的土地上建房、葬坟、开矿和毁田打坯、烧砖瓦等”,但是受到各种原因制约,真正开始严格管理却是在五年后,也就是1987年。
那来到农村测量房屋的人员,为何要询问房子建造时间呢?也许这些人员也不是很清楚到底用来干什么,所以回答也是扑朔迷离,这更导致农民不知道如何回答,其实之所以问这个问题,就是判断房子是不是违法建筑,因为1982年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条例,若是1982年以前建造,无论宅基地属于哪种性质都无所谓,但是1982年以后建造的房子,可能就要考虑宅基地性质问题,一旦违反条例,可能拆除或者补办手续。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与农民的钱袋子有关了,因为房屋的年限与房屋的价值也是挂钩的,若是房屋年久失修,其拆迁补偿价格也会大打折扣,现行的拆迁法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也就是说房屋建造年限越少,其评估价格越高,倘若三十年的房子,其价值也就相应下调。
那最让农民纠结的问题是,测量人员这么问,又该如何回答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很好回答,实事求是的说就行了,即便自己不清楚,也要说个自己有印象的年份,当然,也不会有人去具体核实到底是不是那个年份,询问人员也只是附带一问,谁也不会在这个问题上追根究底,不然要花费多大精力。
综上,农村量房,之所以询问农民建房时间,也是最后真正拆迁的时候,作为房屋价值的一个参考,没有什么具体意义,大家遇到实际回答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