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尺子》(说尺子是谁写的)
说“尺”道“寸”,说一说尺、寸之间那些事儿
我国古代本来是没有尺度的。传说夏代禹把自己的身高定为一丈,再划分为10等份,每份定为一尺。当然这也只是一个传说。
所谓“尺”、“寸”是古人累黍为尺,也就是将大小均匀的黍粒紧挨排列,所以有“十黍之长为寸”。
而长度单位“尺”则起源于人体,有点像关于禹的传说那样。在古代一般以中等身高的人体长度为尺度标准。最初在民众中约定成俗,后来由国家统一划定为尺。
据史料记载,在周代中等身材的妇女,将手掌撑开后,拇指至中指的距离约当周尺八寸。故《说文》中有“中妇人手长八寸,谓之咫:周尺也”的话。还有一种说法是,手掌撑开的这一距离为一尺。古时候说法是,十寸就是十尺,十尺则为一丈,那时称成年男子为“夫”,在《说文解字》一书中,有说有人身长八尺,谓之“丈夫”,成年男子也就被称为“丈夫”了。所以“丈夫”的称谓也与尺度有关。之后,“丈夫”逐渐演变为女性配偶的称呼,也称男性为“大丈夫”。
“累黍为尺”,“命一黍之长为一分,十黍之长为一寸,百黍之长为一尺”,如此累积统计,相对于用手作为度量器显得更为精细,既有分,又有寸;十分积寸,十寸积尺……黍粒横排着叫“横黍尺”,也叫“古尺”,主要在夏朝时作为尺寸度量单位使用;黍粒纵排着叫“纵黍尺”,亦叫“大尺”,主要在商朝时作为度量单位使用。黍粒纵横排列自然产生纵大于横的现象,一纵黍尺相当于横黍尺的一十二寸。
以黍尺作为量具相对比用手作为量器更为精细,不过也是相当麻烦的,稍一疏忽会出现误差,运用起来也并不方便。随着生产的发展,这些量度方法都不运用了。后来,人们将一定数量黍粒的长度固定下来,刻在木棍、木片板或者竹板、竹片、铁板、兽骨等材料上,于是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尺寸度量器。
虽然如此,但标准仍然存在不统一现象。直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七国后,对法律,度量衡,货币和文字中均进行统一,尺寸才有了统一的规定,然而这些尺的尺度也并非是我们现在所用的市尺长度,这也是并不相等的。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世界各国交往的频繁,度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国际统一制定标准,全世界遵循同样的尺寸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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