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十宗罪是哪十宗罪(中西方性恶论)
中西方的“十恶”为啥差别如此之大?
 孟德斯鸠(1689.1.18-1755.2.10),法国启蒙时期思想家,西方国家学说以及法学理论的奠基人。
孟德斯鸠关于分权和法制的学说,对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巨大深刻的影响。他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他关于十恶的论述,切中时弊要害,令人信服并不由得反观自身。
第一恶:没有人性的政治
第二恶:没有思想的崇拜
第三恶:没有人文的科学
第四恶:没有道德的商业
第五恶:没有良知的知识
第六恶:没有真实的历史
第七恶:没有独立的精神
第八恶:没有自由的幸福
第九恶:没有劳动的富裕
第十恶:没有制约的权力
孟德斯鸠所处时代大概相当于“康雍乾”所谓清朝“盛世”时期。那么,封建社会的十恶不赦中的十恶指的是什么呢?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3、谋叛。指背叛朝廷。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指杀一家并非死罪的三人以及肢解人。
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
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听说丈夫死亡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别人等。
10、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当然,除了这十恶,在康乾时期,满人对汉人的残酷镇压和奴役也贯穿其中。
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即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因此自隋唐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其作为不赦之重罪。
沧海桑田,时代变迁。但民主与法制依然是封建社会与现代文明社会的分水岭。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中西方的“十恶”为啥差别如此之大?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