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都指挥使与总兵(明代都指挥使是几品官)
明朝军队的都指挥使和总兵之间是什么关系?
两者没有直接的从属关系。都指挥使是明朝“都指挥使司”的最高指挥者,“都指挥使司”明初期是省级长官,他的职责是管理省内卫所兵的后勤保障,日常训练等等事宜。“都指挥使司”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听命于兵部。虽是省级的“三司”之一,其品级却高于其他两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有很高的处置权利。甚至,有些边疆地区的“都指挥使司”,还代理了其他两司的管理权限。
总兵则是在战时由中央下派到战区指挥作战的总指挥。下派的总兵挂将军印兼领总兵官,战争结束之后返回中央,一般都是由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及公、侯、伯充任。 明代总兵始设于洪武二年(1369年)十月,以后在四年(1371年)、七年(1374年)、二十年(1387年)都有总兵被任命。他是一个职责称谓,并没有具体品级要求。在战争状态下,排兵布阵则是通过地方的“都指挥使司”来实现。可以说,在明朝初期,在战时状态下,都指挥使应该听命于总兵,但却非直接的从属,因为总兵没有对都指挥使的人事权及奖惩权。
由于总兵带兵不练兵,就造成了将不知兵,兵不知将的局面;另外,由于都指挥使和总兵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而是多头领导,造成事权不一。有事的时候,双方摩擦不可避免,相互拆台的局面也是必然的。
到了后来,一些地方战争不断,短期内无法结束战时状态,总兵常驻地方渐渐成例。总兵官也就成为了镇守地方的最高军事长官。这解决了总兵带兵不练兵的问题。同时也削弱了“都指挥使司”对于卫所兵的控制力,慢慢的总兵在地方军事上形成了事权专一的局面,但也存在着总兵称霸一方、拥兵自重的可能。而至于总兵和都指挥使之间双重领导的矛盾,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依旧存在。
为了解决矛盾,朝廷又往下派了巡抚,成为一省的最高长官。不仅制辖了都指挥使,同时也削弱了总兵的兵权,解决多头领导事权不一的矛盾。
至于明中后期,很多事情牵涉数省,为了协调数省之间的关系,朝廷又加了总督这个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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