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见义勇为的意思(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
理解《论语》第二篇第24节-什么是“见义不为,无勇也”?
原文: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译文:孔子说:“不是自己的鬼神而去祭祀,那是谄媚;见到合乎正义的事而不作为,是没有勇气。”
逐句解释: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鬼:鬼神,指逝去的先祖。
不是自己的祖先而去祭祀,那是谄媚。对于他人的祖先,表示哀悼即可。做事逾越了血缘亲疏关系就是不合礼法。
见义不为,无勇也
义:公义、正义、道义。
看见有失公平正义的事情而不作为,那是缺乏勇气的表现。
心得总结:本篇是孔子阐述礼法对于人们行为的具体要求。孔子对于人们两种不当的行为予以谴责,一种是不该作为时“胡乱作为”,一种是“当为而不为”。
孔子借用“非其鬼而祭之”表示人们的胡乱作为,借用“见义不为”来表示人们的不作为。这两种情形都是不合适的,尤其是对于政府官员来讲。
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做好分内的事情,把该做的事情做到位就行。而不是谄上媚下,巴结权贵,胡作非为。有的官员分内的事情没做好,却只想做邀功升职的事情。
见义勇为是一种基本精神。求助孤寡老弱、帮助困难之人、路见不平一声吼、与恶势力作斗争,这都是见义勇为。社会鼓励这样的行为。见义不为呢?就是看见不公正、不符合道义的事情袖手旁观,不敢出手相助。见义不为对于老百姓来讲是道德缺失,对于官员来讲则是一种失职。政府官员有责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不敢见义勇为,那么就是一个不称职的官员。
孔子对于人们和官员的要求,放在现在来看依然合适的。新时代下,社会鼓励人们见义勇为,反对谄媚和巴结。可惜的是,社会上懂得溜须拍马的人多,愿意为道义伸手的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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