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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的礼仪(我国先秦时期的礼乐制度)

在我国先秦时期,“左右”的礼俗文化观念 是什么样子的

《礼记·仲尼燕居》中记载:“席则有上下,车则有左右,行则有随,立则有序,古之义也。……立而无序,则乱于位也。”

先秦时期的礼仪(我国先秦时期的礼乐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里,正是靠着这些礼仪中无数细小的差别,建立起社会秩序的。“左右”在礼仪或生活中的选择,并不单单只是方位的选择,还有着衡量上下尊卑、建立社会秩序的作用。

《左传》定公十五年记载:“夫礼,死生存亡之体也,将左右、周旋,进退、俯仰,于是乎取之,朝、祀、丧、戎,于是乎观之。”

礼仪的一点一滴都有着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可以说,通过对“左右”的选择,礼制的隆杀起着维持社会秩序的作用。

先秦时期的礼仪(我国先秦时期的礼乐制度)

这种礼仪上的隆杀,体现在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与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了碰撞。

在这过程中,“左右”方位的取尚逐渐潜移默化地形成了相关的礼仪文化观念,成为了一种特殊的中国传统文化。

并在历史的发展与选择中形成了男左女右、吉左凶右、阳左阴右、左东右西、天左地右、军左兵右等“左右”礼仪文化观念。

东西”方位与喜春厌秋、左春右秋

在传统观念里面,“阴阳”与自然方位相关联。“阳”在方位上可以代表东方和南方,“阴”在方位上代表着西方和北方。

先秦时期的礼仪(我国先秦时期的礼乐制度)

这种对应关系,主要与中国古代朴素的自然观念有关。阴阳与方位的对应关系,主要跟太阳升起的方位有关,东方和南方就象征着光明、蓬勃的生机。因此人们以东、南方为尊,从而衍生出与其相关的“左右”思维。

《管子·版法解》:“四时之行,有寒有暑,……。春生于左,秋杀于右,夏长于前,冬藏于后。……是故文事在左,武事在右,圣人法之。以行法令,以治事理。”

人们将自然上的四时观念与社会中的文武相联系,即是由自然秩序转化为符号秩序,在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规定,起着维持着社会秩序的作用。自然秩序与社会秩序相对应,最终起着维系社会秩序的作用。

先秦时期的礼仪(我国先秦时期的礼乐制度)

春天象征着生机,万物蓬生,秋天则主肃杀,万物凋零。自然而然的,人们有了“喜春厌秋”的朴素自然观,与之相联系,与“春”相对应的“东”方与“左”则尊于与“秋”所对应的“西”。

因此,历代太子所居宫殿也被称为“东宫”,宫殿外表为青色,象征生机。这与人们“喜春厌秋”的观念是有关的。

吉左凶右、军左兵右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很特殊的“死生观念”,一方面,人们讲究“视死如生”,相信人死后会到达另一个神灵世界,这一世界与现实相照应,所以一应随葬事物跟现实生活所需相对应。同时又讲究“死生异礼”。

先秦时期的礼仪(我国先秦时期的礼乐制度)

因此在关于丧葬的相关礼仪中,需要与生前的礼仪相区别,以示生死有别。因此,“左”“右”方位在礼节中的取尚也随着吉凶而相对。

由上文所述,“左”与“阳”相对应、象征着光明、生机,吉礼往往取“左”方位为尚,而凶礼则需要与之相对。

“吉左凶右”观念与“军左兵右”这一“左右”礼仪文化思维相关联。“军左兵右”看似互相矛盾,实际不然,有其所对应的缘由。

先秦时期的礼仪(我国先秦时期的礼乐制度)

与“军尚左”相关的观念可以从《礼记》中的记载来一窥缘由。

《礼记·少仪》:“军尚左,卒尚右。”正义:“……左是阳,阳主生,欲其生不败绩也。”

“军”代表的是“军将”,将于阳位,意在主生、为取胜绩。而“卒尚右”又与“右手优势”有关,“右手”有利象征着“力量”、“勇气”,是以“卒尚右”,以期兵士在战场悍勇拼杀。

“军左卒右”观念可能与战车上的人员位序相关联,由于驾车者居中,左手持缰绳,右手执鞭,是以驾车者右手处不便,为尊者位于驾车者即“位中”者的左方。

先秦时期的礼仪(我国先秦时期的礼乐制度)

右方位位卑于左方,在战车上持利器防备攻击者。也许“车左为尊”也是“军左卒右”观念形成的一个因素。

天左地右、男左女右

“男女”“天地”在阴阳二分的世界观中一一对应。《周易·系辞上》载:“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由此可观,先秦时期已经有了“乾坤阴阳、天尊地卑”的对应关系,“天”象征着“皇权、男子、丈夫、父亲”,“地”则象征着“臣道、女子、妻子、儿子”。

先秦时期的礼仪(我国先秦时期的礼乐制度)

两两对应,隐含着尊卑观念。礼仪仪节中男女不同的取尚其实也有着规范上下、尊卑的意味,政府以礼节上的差别来维持社会秩序。

政府通过政令、教训、法律等手段建立起一种男尊女卑的性别秩序,进而确立女性在男性面前、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并限制女性的地位和活动空间。

国家通过对男女性别权利的规限,整饬家庭秩序以谋求社会秩序的稳定,从而巩固国家的统一。

先秦时期的礼仪(我国先秦时期的礼乐制度)

男女性别的不同,在社会中所享受的权利和地位有着天壤之别,在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都有着体现。古代中国社会宣扬女子生来便卑弱,以柔顺为美。

是故男子生来便“寝床含璋”,而女子则只能“寝地弄瓦”。“左右”二元象征符号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与“阴阳”两相对应,古人崇阳抑阴,是以在阴阳观念这一体系下左尊右卑。男子为阳,尚左,女子为阴,则尚右。因此便有了“男左女右”的思维观念。

无论是“喜春厌秋、左春右秋”、还是“吉左凶右、军左卒右”“男左女右、天左地右”的观念,都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阴阳”二分的世界观相关联。

先秦时期的礼仪(我国先秦时期的礼乐制度)

“左右”礼俗观念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还有着构建伦理等秩、维持社会秩序的作用。“尊左”“尊右”的观念不是互相敌对的,而是看当下情境的适宜度。

中国先秦文化里有着“执两用中”的观点,在中国“左右”问题的特殊性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庸”思想、“阴阳”观念有关。

“中庸”思想由“贵中”观念发展而来,中国文化里讲究“执中而治”,没有绝对的极端,也就是说没有“极左”和“极右”。

先秦时期的礼仪(我国先秦时期的礼乐制度)

“阴阳”观念则讲究事物之间统一对立,矛盾双方相互转化,为“尚左”和“尚右”之间的转化提供了具体的路径。“左右”礼俗观念从思想上影响着人们,其内核还是维持中国古代社会的尊卑等级、伦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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